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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9-22 | 來源: 19樓 | 有2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到了鎮上,劉梅住進壹家招待所
讓劉慧去找同學
劉慧離開後決定報復
以500元把劉梅賣給壹個壹只眼的男子
她告訴劉梅自己的朋友非常願意同行
但需要她和朋友的父母做下溝通
以為做成生意的劉梅不知被騙欣然前往
看著男子把劉梅領進家門劉慧逃回了自己家
父母和她隨後報警
這才發現原來壹只眼也是個人販子
他把劉梅強奸後賣給了同村的另壹個光棍
因為拐賣婦女,壹審劉慧被判3年
劉慧父母不服提起贰審
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
決定對劉慧批評教育
不再判刑
網友熱評:
@Whiteasy:人不販我我不販人,人若販我,我必販人
@我買兩根黃瓜:販中販之絕地反擊
@Banana女巫:道高壹尺 魔高壹丈,遇到同行了,還用套路,不行啊
@浮力_醬:讀書還是很有用的-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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