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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9-23 | 來源: 鵝眼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992年5月,廣州,街頭鑽欄杆過馬路的婦女。大多數違章穿越快速幹道的行人都清楚自己的行為的危險性,但是,為了圖個方便、省點時間而不遵守交通標志,鋌而走險地穿梭於這種生死時速之間的現象總是屢見不鮮。

1995年,為六毛錢爭執的兩個男人。這位手持“大哥大”的男士打的來到廣州倉邊路的富豪酒店門前。當車尚未停穩時,計價表上顯示的金額為“12元”;但當車停下後,計價表跳到“12元6角”。乘客掏出12元便下車,司機卻要求再補6角,雙方為此爭吵起來。爭執中,司機拿了乘客的鋼筆,乘客則揪住司機的衣服。

2000年,廣州帶河路,壹位騎摩托車的男士不慎撞倒了這位騎自行車的人,雙方壹時爭執不下。被撞倒的人壹怒之下,舉起自己的自行車就往摩托車上狠狠砸下。

1994年11月16日,由於廣州警備區的電話線路不通暢,當日上午,檢修人員來到永福路鐵路橋下的水洞裡准備檢查該段的線路,不料發現有人在偷剪電纜。他們馬上通知警衛班,幾位手持沖鋒槍、電棒的解放軍戰士沖進洞裡不到幾分鍾,就把小偷捉獲。結果,這位電纜“蛀蟲”灰溜溜地在警衛班戰士的“押送”下頂著贓物走出水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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