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8-09-25 | 來源: 加國無憂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該華人可能有壹萬個委屈,上帝沒有做成,討個說法沒成功反被抓,還吃了罰單,估計很多華人看到他的遭遇也會有同感,但這些所有的委屈的根源在於該華人不懂THE TRESPASS TO PROPERTY ACT這個法。大型商場本質上是私人物業,就像壹個人的家壹樣,你可能對壹個人不滿,到他家去討說法,但如果人家讓你走,你就應該走,再通過其他正常渠道討個說法,而不是斗氣,強行賴在別人家。中國有句話‘好漢不吃眼前虧’,我們要做好漢,而不是莽漢。

法律事務所負責人馮志強先生說,在中國如果人們大聲嚷嚷或吵架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在加拿大情況就完全不同了,這是壹種刑事犯罪。法律上規定的assault 包含兩層含義,壹是肢體沖突,比如動手打人,還有壹種是言語沖突,比如恐嚇、罵人,這些都是言語侵犯,同樣是犯罪。
比如有人認為自己是消費者,有權在商場內維權,所以當保安責令離開時沒有立即離開。在加拿大,商場都是私人物業,如果他不允許你進入,你進入了就算侵犯私人領地。實際上對消費者來說進入商場不是法權,而是商場給你的特權,所以當業主命令你離開時必須馬上離開,維權可以通過其他途徑和程序。
馮志強說,在加拿大被逮捕不是什麼大事,不要以為這很丟人或者以為自己犯了什麼罪,這和中國情況不壹樣。至於警察給的壹張罰單,這是觸犯城市附例而罰款。交了就行了,不會有刑事記錄。-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