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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9-26 | 来源: 央视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最关键点在于认知失调。人一旦作出决策,就会开始不断地合理化自己的行为,否则将失调。”王晶晶理解了,为什么蒋某等人一直不愿意承认错误。“承认错误是很痛苦的,大部分人都没有这个勇气,他们干脆一错到底,继续从我身上找缺点,维护自己正义的人设。”
一位在学校里帮助过王晶晶的校友说:“这次被王晶晶起诉的被告(蒋某)是学校贴吧的一个管理员,非常有话语权,非常有影响力。他的追随者就跟他一起发表言论,有很强的粉丝效应。”
当人们的思考被情绪裹挟,一个简单粗暴的推断就能收获一大帮人的跟风。理性丧失了阵地,取而代之的是来势汹涌的暴戾之气。
“很多校友其实都已经向我道过歉,他们很多人是跟风、看热闹,前几天,我还收到一条,他说很对不起,当年年少的时候也跟风在帖吧上黑过你,但是我不知道你后来居然退学了,真的很对不起。”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法制处副处长卢雪娜介绍,从近五年来的公安实践来看,网络犯罪泛众化和低龄化的趋势非常明显。年龄偏小的人群,对网络技术的掌握不是那么熟悉,但已经可以非常轻松地获取简单知识,可以实施网络违法犯罪,这也是造成低龄化趋势的原因之一。未成年人对谣言类信息、虚假信息的辨识度不高,有时候可能出于好奇或者其它目的,对网上信息进行编辑、传播、转发,很容易触发犯罪。
走出“迷雾”
“十年后维权有什么意义?换不来你的青春,也换不来你的班级前五名。”有人质问王晶晶,而她想给像她一样的孩子们一些鼓励。“告诉全世界,校园欺凌是错的。告诉家长和学校,你们应该惩罚作恶者,保护受伤的孩子。告诉校园欺凌的受害者,要强大,而不是自我放弃。”
孩子的心,似水晶,既清澈透明,又易受诱惑。人们常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网络暴力的社会病灶虽发生在网上,但寻找病源、治其根本则需要网上网下形成合力。
2013年9月,两高公布法释〔2013〕21号《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今年4月12日,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对王晶晶案件的刑事部分宣判,判处被告蒋某三个月拘役。法律人士认为,此案证据链清晰明确,蒋某想证明自己无罪不太容易。也有律师认为,这个判例的更大意义在于,提醒社会、学校和家长,网络暴力也是校园欺凌,网络同样不是校园欺凌的法外之地。
微博法律博主逻格斯是最早给出王晶晶建议的律师,他给出了“先找平台要信息,再诉具体行为人”的方案,他说,尽管每年我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网络暴力的案件并不多,但增长速度非常快。以“名誉权”+“网络”为关键词在某法律专业案例库中检索,可以发现2011年仅有134起,到了2017年就有2444起。由于网络会留下痕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网络暴力的案件胜诉率都比较高。除了维权外,家长还要与孩子多沟通,在了解孩子的基础上,通过阅读经典(包括经典动漫)、社会实践、旅游观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培养高雅的兴趣爱好,过上有意义的人生,不将时间浪费在网络喷子身上。
根据调研报告,不管是面对色情信息、诈骗,还是网络欺凌、网络骚扰,“当作没看见,不理会”是青少年最常用的应对方式,占比分别高达76.43%、68.12%、60.17%、63.74%。但引发关注的是,青少年虽多不理会,但也不愿“告诉父母”,针对网络欺凌和网络色情信息风险和父母沟通的比例均不足10%。相比之下,他们更愿意想同学或朋友进行沟通。-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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