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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10-18 | 來源: 鄭州晚報 | 有5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近年來發生了多起父母傷害子女事件,從保護未成年人角度,這個案件具有震懾和警示意義。”河南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楊少偉表示,他很關注這個“捆綁孩子”事件,他認為,這顯示了家長的愚昧和粗暴,“孩子不是家長的私有財產,作為未成年人,家長是他們的監護人,但民政部門在監護方面具有兜底責任。對家長不履行監護職責,應追究其法律責任。”
楊少偉表示,從長遠看,長期在福利院生活並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還是應回歸家庭。他建議,應當繼續細化監護人相關制度,比如健全兒童福利院制度,或者兒童父母的監護權被撤銷後,允許其他想要孩子的家庭采用“寄養”等方式,便於孩子們更好地成長。-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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