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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11-29 | 來源: 政事兒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許晴 | 字體: 小 中 大
11月27日,有人在網絡發布信息,內容為“賴小民 舒淇 許晴。。。”,引發輿論關注。
舒淇和許晴均為著名女演員。27日晚間,舒淇和許晴的工作室,分別通過媒體發布聲明,回應“賴小民傳聞”。
其中,舒淇工作室在聲明中稱,“舒淇小姐不認識賴小民。”全文如下:

許晴工作室在聲明中,稱該傳聞為“關於許晴女士的不實信息”。全文如下:

同日,22點19分,舒淇還在其個人微博中寫道:“清者清 不落濁~~~這世上除了生離死別 其他的都不值得難過 執著 氣惱”。
賴小民為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於今年4月落馬,10月被“雙開”。
今年10月,中紀委對賴小民的“雙開”通報中,大篇幅羅列了賴小民的違紀行為: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違背中央金融工作方針政策,盲目擴張、無序經營導致公司嚴重偏離主責主業,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造成惡劣政治影響;搞政治投機,為個人職務升遷拉關系,搞美化宣傳個人,撈取政治資本,參加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講排場、擺闊氣,揮霍浪費國家財產,違規組織公款宴請,頻繁在私人會所和高檔餐廳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安排或接受下屬單位公款接待親屬旅游。違反組織紀律,在人大代表選舉和幹部推薦過程中搞非組織活動,在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任人唯權、任人唯利、任人唯圈,嚴重污染企業政治生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利,與多名女性搞權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決定公司重大事項,越級插手具體項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
其中,提到其“與多名女性搞權色交易”,且“腐化墮落、道德敗壞、生活奢靡”。
在其被紀委宣布“雙開”現場,賴小民表示,完全接受組織的處分決定,對自己所犯的嚴重錯誤深感痛心。並告誡廣大黨員領導幹部以他為戒,遵紀守法,遠離腐敗,牢記“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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