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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11-29 | 来源: 新京报 | 有1人参与评论 | 专栏: 蒋劲夫 | 字体: 小 中 大
其间,如果加害人申请保释且法院认为已经不存在逃亡或隐灭证据的可能性时,也会允许保释。但本案中蒋劲夫系中国公民,生活居所主要在中国,法院准许保释的可能性极小。
在加害人予以逮捕的情况下,检方需在逮捕后23日之内提起公诉,但提起公诉后法院应当在什么期间内对案件予以公判做出判决,法律上没有硬性规定。一般通常需要4个月到半年。时间较长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法院需处理的案件多。二是在起诉前或者法庭公判前,会建议双方进行和解(日语称“示谈”),通过示谈加害方予以道歉和赔偿,被害方接受道歉和赔偿后撤诉或请求减轻处罚。
但本案中被害方已经表示坚决不予和解,检方和法院无权强制和解,因此本案中蒋劲夫将面临较为长期的诉讼程序,通过公判被判处伤害罪并处较重的刑罚的可能性很大。
若女方真动用“黑道”,或构成严重犯罪
有报道称女方在本案中动用了“黑道”,且要求10亿日币的高额赔偿。
在日本动用黑道介入纠纷是极为恶劣的行为,往往构成刑法上的胁迫罪等严重犯罪。如果报道属实,那么女方就有可能构成严重犯罪,蒋劲夫也会因此而减轻一定程度的刑事责任。
日本社会对动用黑道极为反感,社会绝不容忍。另外,10亿日币的赔偿金的要求也属于非常识的过大要求,法院不会予以理睬。
国内一些报道称,本案家暴行为背后还有其他一些背景,但从日本法律来讲,蒋劲夫构成伤害罪的可能性极大,其他一些背景不会影响伤害罪的成立,至多会在量刑方面产生一些影响,改变不了本案的基本性质。-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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