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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12-12 | 來源: 加西網 | 有576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孟晚舟 | 字體: 小 中 大

據加拿大《溫哥華太陽報》報道,經過3天的聽證,BC省高等法院法官William Ehrcke當天宣布了准許保釋的裁決,孟晚舟需要交付1000萬加元的保釋金,其中包括700萬加元的現金,另需5名擔保人。

作為保釋條件,孟晚舟將必須待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每天晚上11時至第贰天早上6時必須待在家裡;必須佩帶電子監控設備;上交護照;不能申請新護照;遵守對她進行監視的安保公司的命令以及其將被禁止前往位於列治文(Richmond)的溫哥華國際機場。



根據該計劃,孟晚舟會24小時受到監控,如果她試圖逃跑,警衛會對其進行逮捕。
孟晚舟的活動范圍不能離開指定的區域,只能夠在溫哥華市、列治文市,以及溫哥華北岸城鎮的部分區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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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個家庭經歷了喜極而泣的重逢。曾經意氣風發的跨國公司CFO,今晚更像壹位需要保護的女子,壹位盼望回家陪伴孩子的母親。
海外華人助力11日舉行的第3場保釋聽證會主要解決孟晚舟的保釋擔保人問題。





針對法庭對孟晚舟丈夫非加拿大居民身份能否成為擔保人仍有疑慮,孟晚舟的辯護律師大衛·馬丁(David Martin)當天追加了包括房產經紀、鄰居在內的4人作為共同擔保人。
法院外,有許多當地華人舉著“釋放孟晚舟”的橫幅,自發到場支持保釋孟晚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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