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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12-16 | 來源: 環球時評 | 有1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協議書強調,那家企業向郗小星提供這台設備,並不構成它的“商業化”,而只是用於“測試目的”。起訴書和賓州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沒有提及這種設備到底叫什麼。
起訴書指稱,郗小星“多次復制、出售、轉讓、散布或以其他方式分享這台設備及其技術”或“未遂”,由他本人直接進行或得到“他指導的、來自中國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協助,受益者則是“位於中國的第叁方,包括壹些政府實體”,目的是幫助這些中方實體在超導技術領先世界。

起訴書指稱,郗小星大約在2002年加入中國政府的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2004年至2012年前後,郗小星策劃並實施從那家美國企業騙取技術的“陰謀”,向中方實體提供技術並協助它們進壹步發掘和使用這種技術,為他本人和中方實體牟取“經濟利益”。
美方檢察官援引他們截獲的電子郵件指稱,郗小星還提出幫助中方實體建造壹座世界水平的超導薄膜實驗室。
起訴書稱,作為交換,郗小星反復尋求在中國獲得壹些“名利雙收的職位”。
與美國復雜的法律條文體系壹樣,這份起訴書即便是綜述依然顯得復雜,簡單來說,檢方當時手中的證據其實就是他們監控截獲的肆封郗小星發給中國同行的郵件,他們懷疑郗小星把業內俗稱“暖手器”的壹種敏感小型加熱器設計圖透給了中國,這種加熱器在超導研究中很有用。
郗小星的學生後來回憶,案件曝光後,美國媒體壹行行“抓中國間諜”的大字標題讓他們陷入困擾,郗老師平時是那麼“小心”的壹個人。
更加奇怪的是壹些網民的聲音,他們提前給郗小星定了罪,稱他是“活該”,美國司法部門肯定有“證據”在手,郗既然已經是美國公民,就應該“忠誠”。
而郗小星自己聽到證據的第壹反應是“荒唐”。
同時也有美國媒體質疑,為何檢方不公布他們手中的關鍵證據?既然涉及機密,為何又不以間諜罪起訴?
本以為冗長的庭審就此開始,然而,在幾個月之後,法庭尷尬的發現,這案子審不下去了。
多名全球知名物理學家出面為郗小星作證:FBI探員“弄錯了”,犯了業余的知識性錯誤。郗小星在郵件中提到的是壹種公開設備的設計圖,根本不是什麼能“給贰硼化鎂超導薄膜制備領域帶來革命性發展”的機密設備。

郗小星的律師說:“這就像把微波爐和烤面包機進行比較差不多。它們采用的是完全不同的技術,但它們都可以加熱食物。正是在這個層面上,政府沒弄懂科學。”
美國費城檢察官辦公室向費城聯邦法院提交了壹份4頁長的申請,要求撤銷對郗小星涉及通信欺詐的4項罪名。檢察官辦公室拒絕公開置評,只表明這壹申請基於在今年5月指控郗小星後獲得的“更多信息”。-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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