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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2-04 | 來源: 新民周刊 | 有38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曲婉婷 | 字體: 小 中 大
出售之後,哈爾濱繁殖場開始改制,遣散了大量員工。雖說高小琴和張明傑都貪,但張明傑不僅貪,還壞得很。通過張明傑的操作,職工安置款轉入受讓方東江公司實際控制,後者挪用了1100多萬的安置費,直接導致566名員工下崗,沒有收入,沒有安置費,也沒有叁險壹金,更沒有任何的醫療保障。這些被遣散的員工就這樣被拋棄在哈爾濱的冰天雪地。
東北的冬天,是許多人想象不到的寒冷。
據此前的報道,原種場原本有自己的鍋爐房給職工宿舍區供暖,2009年改制之後,鍋爐房廢棄。職工們買不起蜂窩煤,在每年1月平均最低氣溫零下24攝氏度的哈爾濱,只得以燒碎煤度日。
自來水管在低溫下紛紛凍裂。家裡有老人孩子的,只好投親靠友。在這樣的困境之下,有員工甚至上吊自殺。
事實上,這個單位本身待遇就差,每個月都有工作人員因為沒錢看病而病死。而張明傑就是從每個普通家庭的血汗錢身上榨幹了老百姓的最後壹滴血。
後來,先發置業在這塊地皮上建樓盤,建到壹半就爛尾了。

而後張明傑聯合魏奇、王紹玉壹起,隱瞞了這塊土地已經出讓的事實而且叁個人約好了利益平分(可能是怕黑吃黑吧),騙了將近3.5億的征地款。
2014年7月至9月,中央第八巡視組進駐黑龍江省進行巡視,張明傑被繁殖場員工舉報。之後張明傑與王紹玉被查處審理,魏奇逃往美國。在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的公訴書中,張明傑被控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涉案金額近3.5億元人民幣。據《新京報》報道,檢方以張“犯罪金額特別巨大”、“拒不認罪”為由,建議判處其死刑。
不過,張明傑可沒有認罪。她的律師為其作的是無罪辯護,認為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手續補辦問題”、“國有土地使用權界定模糊”,因此“不涉及犯罪”,並以“涉嫌采取非法手段取證”為由,要求法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正案8)所規定的“非法證據排除原則”,裁定被告無罪。

庭審進行了約10小時,雙方陳述和當庭辯論後休庭,並將擇期宣判。直至今日。
對此,當時有媒體援引了壹位律師的觀點:“若是認罪,就要退贓,但還有個死緩的機會。但這家人可能是豁出去了,也要保住錢。”
幾天後有人在新浪微博上匿名爆料,揭破張明傑與曲婉婷的母女關系,引起了網友們的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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