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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北美中文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議員傳真 | 字體: 小 中 大
[新民主黨黨領 詹嘉路]
在多貝爾 ( Ken Dobell) 違反說客法事件中,金寶爾政府漠視法紀、用人唯親、是非不分的傲慢態度表露無遺。
去年,我們就多貝爾涉嫌違反說客法在省議會向政府提出質詢,即使輿論提出同樣的質疑,自由黨政府不僅未反省他們用人唯親的問題,反而攻擊我們誣害多貝爾。省長金寶爾的副廳長麥克唐納 (Jessica McDonald) 還兩次書面保證,多貝爾的行為沒有違法。
多貝爾去年向傳媒自辯時稱沒有利益沖突,他說自己是「內容顧問」(content consultant),不是說客(lobbyist) 。
多貝爾是金寶爾的多年老友,也曾經是省長的副廳長。多貝爾在2005年退休後,金寶爾以時薪250元,每年最高23萬元的高薪聘請多貝爾為省長的特別顧問,在省長辦公室內設有寫字台,這只是壹份非全職的工作。
多貝爾的顧問人工不單比退休前所擔任副廳長的人工要高,省長還委任他很多其它公職,他是籌辦冬奧董事局和財政主席、專責興建超支4億元的溫哥華會展中心擴建工程的負責人...這些額外的任命都有額外的報酬。
不僅如此,省長金寶爾還給與多貝爾在省政府以外工作,於是,多貝爾在2006年接受了溫哥華市政府兩份合約,以同樣是250元的時薪游說省長。
省長曾經在省議會內向公眾力證多貝爾在外的工作沒有問題,金寶爾說:「他(多貝爾)不會接受我們不同意的合約...若他承接合約,那必是我們所同意的。」
金寶爾對老友的關懷和照顧可謂無微不至,但省長卻忘記了,他並非私人公司的老板,這是公眾事務,是納稅人的錢。多貝爾既是省長的顧問,以250元時薪向金寶爾提供意見,他亦收取溫市250元時薪的費用向省府游說,當中存在明顯的利益沖突。
如今,獨立檢察官調查指出多貝爾不僅違反說客法,而且檢察官認為多貝爾犯上更嚴重的刑事以權謀私(influence-peddling) 的罪行。面對不利形勢,多貝爾與檢察官合作,承認了罪行較輕的違反說客登記法,並且願意向溫市退還涉及以權謀私所得來的7000元。
但這件事的問題關鍵並非單在多貝爾的個人身上,多貝爾之所以能夠左右逢源,無視法紀,皆因獲得老友金寶爾的縱容,還有保證多貝爾沒有犯法的副廳長麥克唐納。
《溫哥華太陽報》以社論要求省長就多貝爾的利益沖突案向公眾道歉,這是最基本的要求。但是,從自由黨的議會領袖在省議會內的言詞和表現反映,金寶爾政府不單毫無悔意,亦沒有從錯誤吸取教訓和作出反省,更遑論會改善目前私相授受的惡行。- 本文由專欄作者供 "溫哥華網" 專用,未經作者與網站同意,嚴禁轉載,違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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