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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9-03-25 | News by: 生活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至于这些剧是怎么售出的,任舯泽说,一般在电视剧即将杀青的时候,播出平台就已经定下来了。一些有知名度的剧组和项目,在拍戏过程中就会有很多电视台和网络平台来探班洽谈。任舯泽表示,他之前当制片人的《和妈妈一起谈恋爱》,还没拍完就已经被中央八套预定出去了。
出事儿后谁才是最大受害者?
平台播完才付款赔钱的只有投资方和明星本人
在很多观众的认知里,因为艺人个人原因导致电视剧不能如期播出或被剪辑,受害最大的是卫视和网络平台,毕竟他们是购买方。但任舯泽却表示,这其实对播出平台基本没有影响,“像湖南卫视这样的一线卫视,合同要求很严格,一些剧如果达不到要求的收视率,是有权利不付钱的。更不用说那些因为演员问题影响播出的剧了,因为卫视和网络平台大多是播完给钱,合同也都会详细写明,如果播出前有任何问题,都可以不付钱。”
至于真正的“受害者”,汪海林坦言肯定是投资方和剧组。投资方投入大量金钱,却不能按时收回成本。剧组付出心血拍摄,却不能让观众看到。当然整个事件的“始作俑者”也会遭到“灭顶之灾”。汪海林告诉记者:“艺人一旦出事儿,广告商、公司、投资方都会来索赔,像是高云翔夫妇的账号都被封了。”至于之前获得的片酬,也将因为电视剧不能播出而退回,有些甚至会因为合同中的明文条款,赔偿翻倍的片酬。
这些糟心事儿有没有解决办法?
已有建立“污点艺人”使用和惩诫机制的建议案
因为一个人搅和了一部好剧,这样的事儿在娱乐圈屡见不鲜,尤其是“吴秀波事件”“翟天临事件”曝出后,涉事艺人参演的一些作品就无法播出。长期以往,“污点艺人”使市场风险不可控,使投资方提心吊胆,开始不敢进入影视市场。对于这种现象,汪海林告诉记者,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副会长赵冬苓已经提出“关于建立‘污点艺人’使用和惩诫机制的建议案”。
建议案中,根据“污点艺人”不良行为的性质和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分级惩诫,也就是说艺人出事儿,应该第一时间组织听证会为其定性,明确惩罚时间。但对于那些被紧急叫停的剧,不应该无限制延期。议案中指出,从保护作品角度来说,延播周期不宜超过六个月。在禁止期之后,应该允许其发行播出,在重新公映期间,“污点艺人”不得参与路演等任何宣传活动,我们支持制片方根据其所犯错误进行经济索赔,建议在影片、剧集片头或片尾附录“污点艺人”的道歉文字,以教育观众。像这种道歉文字,汪海林说,国外早就已经执行,观众也很认可。最后,汪海林表示,如果这样的惩罚机制出台,对艺人是一种约束,对投资方也是一种保障。-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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