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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4-26 | 來源: 加西網 | 有136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苑剛遺產 | 字體: 小 中 大
Johnson表示,警方發現趙利在殺害苑剛後,疑似為急於滅屍,將死者遺體切割成超過100個碎塊,家屬認為犯案動機應非壹時憤怒,而是財務因素。
Johnson進壹步提到,2013年時, 苑剛曾借款200萬元給趙利,讓他用於投資股市,但趙利賠掉當中的180萬元,因此種下殺機。
法庭證據顯示,因為贰人發生爭吵並動手後趙利開槍打死苑剛,為了掩蓋現場,他用電鋸及獵刀將苑剛屍體分割108塊,完成分屍後他將分屍工具仔細清洗,分屍時還不慎割傷自己手掌。
警方拼苑剛屍體時發現少了兩塊,趙利不假思索地回答,在車房冷凍櫃內,就在靠近門的位置。
而當時趙利的民事律師Brent B. Olthuis對全部指控予以否認。他認為Johnson在記者會上所言充滿臆測與極度不公正,相關內容與趙利目前所面臨的刑事指控並不相符,這些指控也未經開庭審理,並非已經獲得證實的事實。
趙利的律師Ian Donaldson向BC最高法院法官Terence Schultes表示,雖然警方不是故意虐待,但其當事人錄口供時確實感到又餓又冷,這是不爭的事實。同時警方在錄口供前沒有提醒其當事人有權保持緘默。
此案發生在2015年5月2日,趙利被控在西溫住宅內開槍導致苑剛死亡,後將屍體切割約100份裝入多個袋內。
趙利被控贰級謀殺及對屍體不敬罪名,但他否認控罪。
5月1日開庭時趙利將以視頻方式出庭。法官表示,有信心可在6月中至7月間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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