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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4-28 | 來源: 會火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劉詩詩 | 字體: 小 中 大
意思是這家公司從法律上屬於劉詩詩了嗎?並不是!也許有人不知道法人代表具體的職責,但有網友簡單總結道,法人就是“好處沒有,出了事你負責。”
更稀奇的是,吳奇隆公司的法人代表,前妻馬雅舒做過,經紀人做過,現在又是新任老婆劉詩詩,可他自己卻沒擔當過公司法人。
這樣的舉動,為吳奇隆敗掉了不少好感,也在公眾的腦海中,刻畫了壹個“沒有擔當”的男人形象,而劉詩詩更是被嘲,是不是被吳奇隆下了降頭?
就連劉詩詩擁有的,吳奇隆公司20%的股份,竟也是她自己花了200萬買來的。但畢竟是夫妻贰人過日子嘛,沒必要分你的我的,都是共同財產。
壹向出手大方的吳奇隆,更是為了帶著老婆遠離北京的霧霾,回家鄉豪擲數千萬,買下肆棟大別墅。
但他們只有兩個人,買這麼多房子幹嘛?原來,其中壹戶給了父母,另外兩戶給了吳奇隆的兩個親兄弟。
這就再次讓人感到費解了,畢竟吳奇隆從出道開始,拼命演戲掙錢,就是為了還清家裡欠下的債,可這債早已還完,怎麼吳奇隆還負責上養著壹大家子人了呢?
說是孝順愛家,大家不置可否,但有網友卻質疑道:既然給自己家人買了叁棟別墅,那怎麼不給劉詩詩的爸爸媽媽,也買壹套留著他們來度假時住呢?這就太不公平了。
歸根到底,網友們會產生這樣的怨氣,還是因為吳奇隆劉詩詩年紀相差太大,吳奇隆又是贰婚,但劉詩詩卻是風頭正勁的小花旦,選擇在事業巔峰時期嫁人,確實不容易被接受。
可雖然通過種種跡象,都表明在這段愛情中,劉詩詩是落了下風的那個,但他們兩個人,卻仍無視外界眼光,專注沉浸在自己的小甜蜜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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