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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5-08 |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楊麗萍 | 字體: 小 中 大
因認為雲海肴餐廳的店面裝潢
復制了舞蹈《月光》系列作品
楊麗萍公司將該餐廳告上法院
索賠100萬
5月7日上午
此案在北京西城法院開庭
《月光》是著名舞蹈家楊麗萍創作、表演的舞蹈作品,後被收錄於楊麗萍投資創作並主演的原生態歌舞集《雲南映象》中。雲南楊麗萍信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表示,楊麗萍享有《月光》的舞蹈作品、剪影美術作品及類電影作品等著作權利,並將這些權利授權給該公司。
2017年9月,楊麗萍公司的工作人員發現,“雲海肴·雲南菜”餐廳什刹海店中,擅自將《月光》系列作品復制成剪影屏風、牆畫、隔斷等作為餐廳主體裝潢的壹部分置於餐廳顯眼位置進行展覽,還在“雲海肴·雲南菜”的官方網站及微博中擅自使用涉案作品進行網絡傳播。
在法庭上,楊麗萍公司壹方還提交了舞蹈《月光》的視頻截圖、剪影美術作品等,與雲海肴餐廳什刹海店的裝潢進行對比,以證明贰者高度相似。
楊麗萍公司認為,
雲海肴餐廳什刹海店侵害了該公司享有的著作權。而且,這種搭楊麗萍知名度便車的行為,還會使公眾誤認為餐廳與楊麗萍存在商業聯合、廣告代言等特定聯系,影響楊麗萍及其公司的商業運營和機會,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
楊麗萍公司請求法院判令餐廳經營者立即停止侵犯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銷毀相關侵權制品,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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