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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5-16 | 來源: 檢查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2018年5月21日,常州市檢察院以強奸罪、故意殺人罪將被告人常小峰起訴至常州市中級法院。2018年7月19日,常州市中級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此案。雙方父母都來了,小倩的奶奶也在,她眼神呆滯,瘦骨嶙峋。轄區民警說小倩奶奶原本是個聰明精幹的阿姨,在企業車間當負責人,可這起案件讓她完全變了樣,辛苦帶大的孫女被害對她的打擊太大了。
常小峰的父母坐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告席上。戴著手銬的常小峰剛壹出現在法庭,他母親就淚流滿面。每次回答審判長的問題時,她都表達對被害人及其親屬的深切愧疚,表示砸鍋賣鐵也會賠償被害人親屬。
與她相比,被告人父親的態度卻截然不同。法庭審理進行到被害人死亡賠償環節,被告人的父親輕描淡寫地回答審判長的提問,對被害人死亡及兒子的犯罪沒有絲毫惋惜及內疚。當被害方律師說起被告人的家庭教育問題及賠償事宜時,這位父親說:“孩子我不管,都是我老婆管,我沒文化,我老婆比我文化高,這些事不要問我!”這種態度激起被害人父親的憤怒,雙方爭執起來,審判長對被告人父親進行了批評教育。
承辦檢察官、法官及雙方律師壹致努力爭取被告人親屬能賠償被害方,先後伍次耐心協調,最終常小峰的母親做主賣掉房子,賠償被害方43萬元。
2018年12月10日上午,常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宣判。雙方家長都來了,常小峰的父親依然神情冷漠地坐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告席上。與其態度相仿的是常小峰,也是壹臉冷漠,不見壹絲愧意。
法庭宣判:被告人使用暴力、脅迫手段奸淫未滿拾肆周歲的幼女,後又故意殺人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構成強奸罪、故意殺人罪,屬情節惡劣;鑒於被告人犯罪時已滿拾肆周歲未滿拾六周歲,系未成年人犯罪,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態度較好,其家屬積極賠償被害人,取得諒解等情節,依法可減輕處罰;被告人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柒年;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
宣判結束後雙方在庭審筆錄上簽名,常小峰的母親突然奔到被害人父親面前跪下說:“對不起你們……”
宣判後,被告人表示不上訴。2019年1月4日,常小峰被押送至江蘇省第壹少管所服刑。(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案後說法
(江蘇省常州市人民檢察院第柒檢察部檢察官 談晗)
在該案庭審的法治教育階段,我作為公訴人發言道:“被告人極度自私、以自我為中心,無視社會規范,犯下重罪。即便如此,因為你是未成年人,法律依然對你從輕減輕處罰,你在享有法律保障的正當權益時,是否反思過你對社會規范的踐踏給他人造成的傷害?再看看你的母親,你的行為讓她付出了多麼沉重的代價……”聽到這裡,壹直表情冷漠的被告人終於哭了。
有關統計數據顯示:六成以上涉罪未成年人家庭關系不良,其中61%與父母不住在壹起,75%與父母很少交流甚至不交流,77.65%涉罪之前就已輟學。家庭教育注重言傳身教,身教的影響比言傳更重要。常小峰說:“爸爸經常打罵我,還當著我的面看手機上的黃片,我走到他身邊他都不關掉視頻還讓我壹起看……”這樣的身教既毀了兒子,也嚴重傷害了另壹個家庭,真是痛徹心扉的教訓。我們的世界觀、對自我的認識、對待他人的方式都與從小的家庭環境密切相關,家既是愛的港灣,也是心理問題的溫床。
另壹項調查顯示,我國未成年人的性知識僅有1.66%來自學校,1.32%來自家長。本案中,被害人不具備任何性防范意識,獨自外出活動的自由度過大。處在青春期的被告人不了解性知識,不能正確對待強烈的性欲望。由此可見,在中小學設置相關課程已經刻不容緩。-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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