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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6-04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買車租車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下壹次租車公司試圖向您出售事故保險時,請仔細看好細則啦。
溫村小哥戴夫·安傑爾斯基(Dave Angelski)表示,他在卡爾加裡壹家租車公司(Discount Car and Truck Rentals 租車,由於車身有壹個輕微的凹痕,6個月後,他收到壹張高達3,300元的帳單,盡管他已經購買了每天20元的租車公司出售的車險和租車費用。

他相信這個凹痕是在壹個停車場停車過夜發生的,他說他直到早上還車時才看到這個凹痕。
Angelski表示,刮痕非常小,他甚至沒有注意到,直到還車時才發現。

他指現場員工填寫了壹份事故報告,並將其列為刮擦和損壞,修復費用約為1,000元。


Angelski指現場的工作人員表示車況壹切都很好,工作人員還把他們送上班車去機場。
他當時所買的保險免賠額應該是1000元,但他指雇員告訴他給他折扣,只要交250元就可以結案。
但是6個月之後,他收到了租車公司的壹封信,要求支付所有的損失。
所以現在他的免賠額為1,250元,還面臨3,742元的賬單。
為什麼?
這家租車公司出售的保險細則表明:“不包括保險范圍:d)如果在損失發生後24小時內沒有向損失或最近的警察局報告損失或損壞。”
Angelski指沒有人告訴他需要提交警方報告。
當CTV新聞溫哥華向卡爾加裡市警察局查詢時,警方指輕微碰撞不需要向警方報告,除非肇事逃逸,有受傷或損壞超過2,000元,才向警方報告。
Angelski表示自己也沒有故意隱瞞車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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