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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6-20 | 來源: 加國無憂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6月19日,加拿大聯邦自由黨政府正式通過參議員Peter Harder提出的Bill C-68修訂案,該法案又被稱為禁止進口魚翅法案。因為魚翅的消費者主要為華人,有網友形容為專治華人嘴饞法案。

據CBC報道,目前經修訂的加國漁業法案C-68,已經采納了新斯科舍省參議員Michael MacDonald的私人法案S-238,把他提出的禁止魚翅進出口的主要內容添加了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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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早在1994年已經禁止在加拿大水域割取魚翅,但仍然允許售賣和進口魚翅,而且自2011年以來,5個禁止進口魚翅的私人法案都沒能在加拿大國會獲得通過。除了中國大陸和香港之外,加拿大進口魚翅的數量位居全球第叁位。根據加拿大統計局發表的統計數據,在2018年,加拿大進口了超過14.8萬公斤的魚翅,價值超過了320萬元。

Kin Cheung/Associated Press
數據顯示,全球每年約7,300萬條鯊魚被捕殺。禁翅支持者稱,壹些漁夫捕到鯊魚後,把魚鰭割下來,再把鯊魚扔進海裡。無鰭的鯊魚很難在海裡生存。這很殘忍,也導致鯊魚快速消失。
得知加拿大禁止進口魚翅法案通過,網友議論紛紛:
walee:這個支持。
mapleyard:中國人對吃的變態的追求。
充分:加拿大人吃海豹而不吃魚翅!吃大麻……
雷大師:加拿大這回終於反擊了,但怎麼感覺誤傷了香港人。
貝加爾湖:魚翅不合法?大麻卻合法 ! 是在打誰的臉?還有人支持,難怪別人當你們猴子壹樣耍,智商沒人家高,看不懂別人的套路,就只能壹敗塗地。
為什麼不全面禁止捕捉沙魚,而只有禁止魚翅,這是真正的在保護沙魚嗎?假如中國不全面禁止捕捉大熊貓,卻只禁止收藏大熊貓的皮,這能保護大熊貓嗎?可見禁止魚翅有其他真正的不可告人的目的!
我完全同意全面禁止捕捉沙魚,而不能同意只禁魚翅,希望大家頭腦清醒壹點,不要總是踩在別人給你設好的陷阱中還以為自己很“先進”!
我不睡覺 :大麻合法,魚翅違法,真是笑話。
天地人 :禁的對!不吃魚翅能死嗎?人類不能殘害瀕危生物,人與自然和諧共存!斬斷生物鏈,就如同特朗普斬斷供應鏈,全世界都要受到災難性影響。
sharkfish :大麻就不禁,魚翅是中國人吃就禁。別忘了吃魚翅已經是很久歷史。那為什麼沒人要禁吃鵝肝。去看看資料鵝肝是怎麼來的。華人老老實實做生意。就西人不吃。為了政治華人自己都不團結勾心斗角。去看看印度人人家對外多團結他聯邦和省和市幾多印度人。
馬長江Stan:“在美國,你絕對無法提出禁止食用瀕臨滅絕的Beluga魚子醬的議案,因為那些投票的議員或者是這些魚子醬的食客,也許正想等自己有錢了找機會吃上壹次。 ”(轉自知乎魯任君)
adam :這個荒唐的國家大麻合法化把毒品美化成休閒(休閒大麻)。魚翅根本不是只取翅而整條沙魚放棄回海裡的。魚肉對魚民的經濟價值比魚翅高,魚翅價值高是因為加工工序繁復加工後成本才提高,2012年時聯邦政府魚業部壹名官員曾經對我們說過。加拿大是出口很多未加工魚翅到亞洲的,魚民是不會把沙魚肉放棄回海裡的,所以當時多倫多市議會禁翅敗訴。今天這個大麻總理大麻上腦大麻合法吃翅犯法。其實魚翅不是他們那些所謂人士所說的那樣,他們利用人的善心提出殘忍,生態環境,等等來禁翅。因為吃翅只有中國人才吃。所以他們提出這個議題。不會影響他們的選票又可以告訴人們他在工作。-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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