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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7-11 | 來源: 加西網 | 有29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法官指,魏某實際只是壹名原來在中國從事石油生意的富商,和妻兒於2010年移民加拿大。
安省法官John McInnes於2月14日做出裁決時指柴某“壹派胡言,編造很多謊言”。
最後,法官裁定柴某綁架勒索等6項罪名成立,其中包括兩項持槍搶劫、壹項入室搶劫、強行禁錮他人、持槍綁架及持槍勒索。
目前,對柴某量刑仍有待開庭定奪。
移民到加拿大,又不缺錢,本來可以好好過上幸福安逸的生活,但見利忘義,落到坐牢如此下場。
REF: https://www.canlii.org/en/on/oncj/doc/2019/2019oncj208/20...-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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