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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7-28 | 來源: 北美留學生日報 | 有7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女生開始提醒他已經答應了不碰她,但劉強東並不理會。
隨後,強奸了她。
他用手按住女生的肩膀,把她按倒,然後用陰莖插入她的陰道
過程中她告訴劉強東不要在她體內射精,因為她不想懷孕。
於是劉強東射在床單上。
射精之後,他在女生的床上睡著了。
事發後,2018年8月31日上午約02:39,
女生聯系了她的朋友們,告訴他們她被劉強東強奸了。
這時劉強東當時還在她的床上睡覺。
朋友立刻撥打了911,警察趕到現場並拘留了劉強東。
女生說她害怕會發生什麼事於是告訴警察什麼都沒發生。
她說她想在向警察出示任何東西之前,先找到證據。
她搜查了自己的房間,發現了被劉強東精液射到的床單。
她把劉強東的內褲和床單拿去了附近的fairview醫院,於2018年8月31日下午3時進行了SARS檢查。
醫院拿走了她的衣服和床單,給了她壹份檢查。
之後,她去找她的program director薛解釋發生了什麼事。
她說她整晚都怕劉強東,她還很擔心她的家人會因此發生什麼事情。
在強東赤身裸體之前,他穿著黑色和藍色牛仔褲,系著壹條棕色的皮帶和壹雙黑色的襪子。
在我結束與女方對話的時候,她接到了劉強東秘書的電話。
秘書告訴她,劉強東要來接她。
於是我給約瑟夫警長打了電話,拿到了關於劉強東的逮捕令。
當劉強東來到我們這裡時,我們以性侵的罪名逮捕了他。
我們搜查了他,並要求他呆在我們這。
我們填寫了壹份體檢表並將其登記,緊接著我們把劉強東送到了HCJ。
劉強東被HCJ登記為CSCR。
(因原文件中HCJ以及CSCR是縮寫形式,我們對於HCJ給出的猜測是 High Court of Justice,但對於CSCR無法給出猜測)
女生收到壹張藍色的卡片,我給她拍了SARS檢查的樣片並上傳到了evidence.com。
FAULCONER,ERIC:
今天我去了雪松河畔醫院,在那裡我拿到了壹套性侵犯檢測試劑盒(SAE試劑盒)。這個工具包有壹個獨特的識別代碼保證它可以被識別。
在將這個唯壹標識符的性侵犯工具包與亨內平縣SARS辦公室保存的記錄進行比較時,我能夠識別出附在該報告中的已知受害者,並將其識別為V1。
這壹獨特的標識符是提供給SAE工具包,但受害者尚未向警方報告犯罪。
在醫院期間,我收集了伍個與本案相關的證據。
這些物品被列為性侵犯收集袋、生物標本袋(又稱血樣袋)、尿液標本袋、壹個裝有白色內衣的密封袋和另壹個裝有床單的密封袋。
這些物品被我運到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的證物室,在那裡它們被登記在這個案件編號下作為證據。
也是在這壹天,我從亨內平縣SARS辦公室收到了壹份性侵檢查報告,這份報告也被登記,同時提供給了案件調查員馬修·溫特中士的壹份拷貝。
WENTE,MATTHEW CHRISTIAN:
問:我是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的馬特·溫特警官,警徽是7640。現在是2018年9月10日,11:30。我現在法國大街7760號,和這個案子的受害者在壹起。和我在壹起的是她的律師,我現在正要請他們出示身份證明。
答: Will Floren和 Chad Floren,來自佛羅裡達州棕櫚港的弗洛倫·羅迪格。
答:Hailey Liu和 Jane Han,來自紐約 HAN ASSOCIATES
答:她沒有提到我的名字,我是(聽不清)來自HAN ASSOCIATES。
問:好的,你能告訴我你的名字和出生日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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