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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9-06 | 來源: 新華社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最終鄭某將這些信號燈
賣給廢品回收站後獲利400元
所幸當時新的紅綠燈已經更換完畢
沒有影響道路交通
目前兩人已被嘉定警方刑事拘留
網友們紛紛表示
紅綠燈乃公家之物
放在地上壹兩天都不能隨便拿
這是常識問題!
警方提醒:
如果有市民發現
路邊有遺留的交通信號燈、
路牌、交通指示牌
可及時與交通管理部門或路政部門
聯系統壹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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