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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5-12-17 | 來源: 多倫多都市報 | 有2人參與評論 | 專欄: 中國留學生被殺案 | 字體: 小 中 大
兩名家境富裕的留學生,半夜在卡拉OK房與人起爭執,不幸被槍殺,逝者尚未入土為安,就有人開始刨他們的家底,看看他們兩家究竟有多富多裕錢從哪裡來,目的是希望得到他們是公子哥兒紈袴子弟富而好逸的佐證,最後的答案不用明說。
我不明白我們為什麼會是這樣的,兩名年僅20歲的孩子,兩個活鮮鮮的生命,眨眼間就灰飛煙滅,有人竟可以如此冷靜地說,他們有自己不該的地方。我當然沒有權利要求別人不冷靜,我也理解這麼說的人,內心未必不是向善的。
我所疑惑的是,現在是說該與不該的時候嗎?孩子的父母還未來得及為他們的親兒蓋棺,你就開始論定了,這麼說與罵他們“該死”有什麼區別?或許你會說,怎麼就將話題引到這裡來呢?我們無非是在講真話,你總不能禁止我們說真話的權利吧?
講真話是不是就壹定是永遠正確絕對正確呢?魯迅在《立論》裡說過:壹家人家生了壹個男孩,合家高興透頂了。滿月的時候,抱出來給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壹點好兆頭,但偏有壹個人說,這孩子將來是要死的,結果他得到壹頓大家合力的痛打。這個講真話的人為什麼被痛打呢?因為他在壹個限定的環境裡講了句不適合的話。話雖是真話,但卻傷人,自然不被眾人認可。
言語不但可傷人,而且可以殺人。
壹位與我從未謀面的網人看我在論壇為兩位逝去的留學生說話,特意給我打來壹個電話,在電話裡,她數度語咽地向我講述了壹段令她內心壹生都在滴血的故事:
“我母親在肆川水利開發中專工作,她是壹位業務很好的教師。1991年,我外婆因病入院,後來進入生命最後的日子,我父親是位醫生,那時候我們都很清楚外婆到了什麼程度,而母親所在的學校當時正迎接‘211工程’驗收,所以,她白天有很多的工作,還要講課,只有利用晚上才能抽出時間去醫院陪伴外婆,送她走最後壹段路。
“由於母親有美尼爾氏綜合症,加上勞累,以及面對即將失去親人的打擊,因此她很快就病倒了,醫生給她開了病假單,她只有向學校請假,不能上公開課。當組長將母親的假條交到校長處,壹位李姓校長說:他丈夫是醫生,我們要調查假條的真實性。這名組長聽校長這麼說,自然就將校長的看法傳給同組的同事,謠言就這樣開始傳播。
“叁天後,我外婆去世了,我到學校交假單,聽到這些傳言,但我沒有對母親說。殊不知,外婆去世的第贰天,有位同事將這消息告訴了母親,本來已心身俱憊的母親,忽然面對這樣的傷害,引發心髒病突發身亡,我們家在短短的幾天,忽然失去兩位親人,那年我正在參加高考,當時我外公70多歲,他在瞬間就失去兩位親人,特別是我母親,她是被流言、猜測所害,這是多麼不公道的事情。
“在學校和我父親商談給我媽媽開追悼會時,另壹位譚姓校長告訴父親,說我媽媽之前開過病假條,他們想讓家屬同意做個屍體解剖,以確認死因是否真是心肌梗塞。我父親聽後這樣回答他們:我岳父已經78歲了,他在兩天內失去兩個至親的人,我不想再出人命。如果你們認為很有必要,你們派人去和我岳父講,但你們必須承諾承擔後果……”
相信有頭腦的讀者都能讀出,這個故事所表達的,遠非是言語可以殺人,而是責任者心存僥幸,竟然冷血到想在遭難者屍身上翻出推脫責任的理由,這是什麼樣的人性?
我將這名網人的故事完整地放在這裡,除了有鞭笞責任者良心的目的,還有就是借此提醒生活中的每壹個人,當我們重獲言語權的時候,老祖宗有句話不能忘,這就是:壹念上天堂,壹念下地獄;壹言興邦,壹言喪國。就算你沒有興邦的覺悟,沒有喪國的野心,也還請你,勿傷人。(老夫子)-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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