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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9-19 | 來源: 小強熱線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杜女士是湖北人,從 2014 年開始,就在萬華國際酒店做餐飲服務員,每個月大概 3000 元左右的工資。杜女士覺得,自己在酒店工作了 5 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現在雖然有錯在先,但應該有被提醒和原諒的機會。為了壹盒河粉被開除,對自己很不公平。隨後,杜女士帶我們來到了她曾經工作的酒店餐廳。

杭州萬華國際酒店行政總監李敏華告訴我們,杜女士的行為就是盜竊,不管價值多少,都是壹個性質。酒店也明確規定盜竊,會給予扣除 100200元並降職降薪的處罰。但酒店並非單單因為這個原因,就做出了讓杜女士走人的決定。

杭州萬華國際酒店行政總監 李敏華:
部門經理是找她面談的,如果你承認了,我們給到壹個處理意見。但是當時她就是壹定不承認,那也違反了我們規章制度,你是欺騙了你的上級主管,對酒店的規章制度無視,那我們肯定是要解除勞動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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