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 Edwin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失業保險(EI)專欄 | 字體: 小 中 大
本系列將散見於本網或其他網站的各種有關的失業保險的問題加以整理,集結起來,方便讀者查閱。Philip是北美中文網的專欄作者,他在去年特意為本網寫了壹些有關的失業保險的文章,本系列也包含了他的文章。本系列僅供讀者參考之用,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建議讀者想得到確定答案的話,最好到政府的相關網站查詢:http://www.servicecanada.gc.ca/,或咨詢專業人士。Philip的電話為604-725-5693,讀者有問題也可以致電向他查詢。
在EI上作弊的嚴重後果
任何人企圖故意拿到多於你應得數額的EI,就是想占EI系統和其他加拿大人的便宜。壹旦政府發現有人作弊,該人就會受到處罰,不但他現在的EI會受到影響,將來也會受到。
以下就是壹些受罰的例子
1,有壹個拿EI的人出國或到其他地方旅游,安排別人冒充自己簽名去完成EI報告表。他將要因此受到處罰。例如,在過去的4周中,他用這種辦法每周拿到了 $350的EI。政府會先查清他和他的朋友是第壹次做,還是作過多次,根據情節的不同,他們會得到不同處罰。如果他用這種辦法獲得了$1400的EI(每周350,共4周),他可能被罰款$700(理由是,你壹共安排別人冒充你2次,每次罰款350)。你的朋友也會因為冒充別人匯報EI的非法行為,被罰款$700。
2,有壹個人在拿EI期間自己找工作幹了8周,賺了$2,500,但沒有報告而且繼續拿著EI,總計拿了$3,200的EI。調查後證實壹切屬實,而且他知道這樣做是非法的。他在前年還作過類似的事情,他當時不但需要退還非法收到的$3000,還有$2,000的罰款。由於這壹次是重犯,他除了要退回$3,200外,還受到了$6,400的罰款(2倍罰款) 。這個罰款不但反映了這個人的行為的惡劣性,也反映了重犯的加倍處罰。
還有其他不同的情形可能引起處罰,處罰的程度可能會非常高。這視情節輕重而定,最嚴重的處罰可以達到你EI錢數的3倍,用來懲罰你的非法行為。
同時,對於在EI上作弊的人,下壹次申請的最低條件也發生了變化。
例子1,如果你受到了$1,000以內的處罰,想再壹次申請 Regular EI,你的最低工作小時數要增加25%。 如果根據達到失業率計算出你的最少工作小時數應該是420小時,那麼由於你的作弊行為,你要多105小時,就是要525小時,才可以再壹次拿到EI。
例子2,如果你受到了在$1,000-$4,999之間的處罰,想再壹次申請 Regular EI,你的最低工作小時數要增加50%。
例子3,如果你受到了多於$5,000的處罰,想再壹次申請 Regular EI,你的最低工作小時數要增加75%。
對於重犯的,最低工作小時數要加倍。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