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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10-26 | 來源: eatwithchina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福摩薩”“福爾摩莎”因具有殖民色彩,不得使用,如確需使用時,須加引號。
55、對國民黨、民進黨、親民黨等黨派機構和人員的職務,壹般不加引號。
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並列時可簡稱“國共兩黨”。
對於國共兩黨交流,不使用“國共合作”、“第叁次國共合作”等說法。
對親民黨、新黨不冠以“台灣”字眼。
56、對台灣民間團體,壹般不加引號,但對以民間名義出現而實有官方背景的團體,如台灣當局境外設置的所謂“經濟文化代表處(辦事處)”等應加引號;對具有反共性質的機構、組織(如“反共愛國同盟”“叁民主義統壹中國大同盟”)以及冠有“中華民國”字樣的名稱須回避,或采取變通的方式處理。
57、對島內帶有“中國”“中華”字眼的民間團體及企事業單位,如台灣“中華航空”“中華電信”“中國美術學會”“中華道教文化團體聯合會”“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等,可以在前面冠以“台灣”直接稱呼,不用加引號。
58、對以民間身份來訪的台灣官方人士,壹律稱其民間身份。
因執行某項兩岸協議而來訪的台灣官方人士,可稱其為“兩岸XX協議台灣方面召集人”“台灣XX事務主管部門負責人”。
59、對台灣與我名稱相同的大學和文化事業機構,如“清華大學”“故宮博物院”等,應在前面加上台灣、台北或所在地域,如“台灣清華大學”“台灣交通大學”“台北故宮博物院”,壹般不使用“台北故宮”的說法。
60、對台灣冠有“國立”字樣的學校和機構,使用時均須去掉“國立”贰字。
如“國立台灣大學”,應稱“台灣大學”;“XX國小”“XX嚸勑”,应称“XX小學”“XX初中”。
61、金門、馬祖行政區劃隸屬福建省管理,因此不得稱為台灣金門縣、台灣連江(馬祖地區),可直接稱金門、馬祖。
從地理上講,金門、馬祖屬於福建離島,不得稱為“台灣離島”,可使用“外島”的說法。
62、對台灣當局及其所屬機構的法規性文件與各式官方文書等,應加引號或變通處理。
對台灣當局或其所屬機構的“白皮書”,可用“小冊子”“文件”壹類的用語稱之。
63、不得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自稱為“大陸法律”。
對台灣所謂“憲法”,應改為“台灣地區憲制性規定”,“修憲”“憲改”“新憲”等壹律加引號。
對台灣地區施行的“法律”改稱為“台灣地區有關規定”。
如果必須引用台灣當局頒布的“法律”時,應加引號並冠之“所謂”兩字。
不得使用“兩岸法律”等具有對等含義的詞語,可就涉及的有關內容和問題進行具體表述,如“海峽兩岸律師事務”“兩岸婚姻、繼承問題”“兩岸投資保護問題”等。
64、兩岸關系事務是中國內部事務,在處理涉台法律事務及有關報道中,壹律不使用國際法上專門用語。
如“護照”“文書認證、驗證”“司法協助”“引渡”“偷渡”等,可采用“旅行證件”“兩岸公證書使用”“文書查證”“司法合作” “司法互助”“遣返”“私渡”等用語。
涉及台灣海峽海域時不得使用“海峽中線”壹詞,確需引用時應加引號。
65、國際場合涉及我國時應稱中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能自稱“大陸”;
涉及台灣時應稱“中國台灣”,且不能把台灣和其他國家並列,確需並列時應標注“國家和地區”。
66、對不屬於只有主權國家才能參加的國際組織和民間性的囯际经脠觫文化、体育讬┋中的台湾蛼侀机构,不能以“台湾”活R疤ū薄背浦Τ破湮爸泄ū薄薄爸袊胩ㄍ濉薄
若特殊情況下使用“中華台北”,需事先請示外交部和國台辦。
67、台灣地區在 WTO 中的名稱為“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單獨關稅區”(簡稱“中國台北單獨關稅區”)。
2008 年以來經我安排允許台灣參與的國際組織,如世界衛生大會、國際民航組織公約大會,可根據雙方約定稱台灣代表團為“中華台北” 。
68、海峽兩岸交流活動應稱“海峽兩岸XX活動”。-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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