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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11-30 | 來源: 紐約華人資訊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生活指南 | 字體: 小 中 大
而當地銀行有法律規定,當居民在銀行存款金額超過1萬美金時,需要填寫“現金交易報道”(cash transaction report)。
因此會有些人想要投機取巧,為了規避這種規定,會選擇分批存款,或者是拆分存入不同銀行。
但這種行為會被認為是企圖逃稅,隱瞞自己有高額現金,小則罰款,大則有牢獄之災。
聯邦檢察官認為查內特犯罪行為明確,判處其12個月監禁。
當地政府也呼吁民眾,
銀行內的工作人員都是受過專業訓練的,即使存款沒有超過1萬美金,但只要將5000美金分成3天存入,銀行仍然可以提出“可疑活動報道”(SAR)。
這種報告雖然不能控告當事人犯法,但是會提出警告,警告次數多了,就會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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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導演海外犯法 賠付上百萬
而華人因為不懂法律,常常因此遭罪。
最出名的莫過於宋丹丹前夫英達的案子了。
2017年2月24日,結合多家媒體中和報道,壹名英文名為“Da Ying”的華人男子在美國因為涉嫌洗錢被捕。
隨後,有律師翻閱檢控書,發現其中內容顯示,壹名居住在美國康涅狄格州的北京居民“Da Ying”,因“刻意規避申報要求”等違規存款行為,涉嫌洗錢犯罪被起訴並已認罪。
經過確認,這名男子正是中國導演英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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