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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12-02 | 來源: 中國經濟周刊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孟晚舟 | 字體: 小 中 大
John E. Smith在2018年5月之前壹直是美國財政部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的主任。他表示,加拿大官員肯定知道孟晚舟被捕會影響與中國的關系。
“我不相信加拿大政府這麼做的時候還蒙在鼓裡。我相信,加拿大政府認識到了這是個難題,很可能會給加拿大政府乃至整個國家帶來巨大壓力,但他們還是決定,維護引渡條約的基本原則是值得的。因為,歸根結底,你們會讓自己的國家被欺負到放棄履行國際承諾嗎?”
孟晚舟被捕前壹個月,美國政府已經開始為追查華為高管公開做准備工作,並做了說辭鋪墊。
11月1日,時任美國司法部長Jeff Sessions在華盛頓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公布了特朗普政府所謂的“中國倡議”。Sessions先生表示,美國司法部將對在與美國公司競爭時違法的中國公司加大執法力度。支持Sessions的還有紐約東區聯邦檢察官Richard Donoghue,正是他的辦公室牽頭處理孟晚舟及華為案件。
“是時候讓中國加入合法國家的大家庭了,”Sessions表示。“我們將繼續秉著公正、專業而非政治的立場做調查,對違法者進行起訴。”
接著,他又補充了壹個警告:
“我們將尋求引渡罪犯。”
美國寶維斯律師事務所去年3月在壹份法律文件中寫道,“中國倡議”是首次利用美國的《反海外腐敗法》來實現政治目的,“與司法部歷來不涉及政治的做法大相徑庭”。
美國空軍退役將領Robert Spalding此前曾在白宮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處理中國問題。他表示,孟晚舟被捕符合特朗普政府為確保“司法部和聯邦調查局能夠放開手腳”對中國公司或個人妥善執法做出的壹些改變。
Spalding在接受某次采訪時說道,多年來,每當“涉及到中國公司或中國個人,尤其是那些與孟晚舟地位相似的人”,美國歷屆政府都沒有執行商業欺詐和腐敗相關法律。“美國發生的變化是,特別是2018年以來,開始允許司法部和聯邦調查局切實地對中國相關方發起訴訟,因此,也是首次允許這些部門(對相關方)履行職責。”
根據加拿大皇家騎警出具的壹份與引渡請求有關的宣誓書中記載的美方信息,沒有跡象表明孟晚舟知道逮捕令,但她自2017年3月以來就沒有去過美國。壹年多後,紐約於2018年8月22日對孟晚舟發出了壹個逮捕令。加拿大皇家騎警告訴法庭,美國官員認為,從2017年4月開始,華為就意識到美國正在對其進行刑事調查。
美國政府從未解釋過壹件事,那就是逮捕孟晚舟的時間問題。
逮捕令發出叁個月後至12月1日於溫哥華被捕之前,孟晚舟去過六個與美國有引渡條約的國家,包括英國、愛爾蘭、日本、法國、波蘭和比利時,也曾於2018年10月8日去過加拿大。
引渡案中提交的法庭記錄顯示,美國告訴加拿大(包括加拿大皇家騎警和司法官員),華為高管在溫哥華停留期間,需要對其緊急逮捕,但沒有解釋為什麼他們沒有在去年早些時候扣押她。
美國簽發了臨時逮捕令,這意味著應當立即扣押孟晚舟。“除非12月1日(星期六)在加拿大臨時逮捕孟晚舟……否則,要確保她能出現在美國接受起訴,即使不是不可能,也是極其困難的。”美方的請求如是稱,並指出華盛頓與北京沒有引渡條約。
孟晚舟計劃過境溫哥華之後,下壹站要去的是墨西哥城、哥斯達黎加和阿根廷。這叁個國家都與美國簽訂了引渡協議。
引渡專家表示,華盛頓很少針對個人而不是公司提出違反制裁的刑事指控。專門處理國際欺詐和腐敗案件的美國律師Eric Lewis表示,“孟晚舟極有可能只是執行公司政策,對這壹類型的案件,壹般的慣例是不起訴個人,而是對涉事公司罰款。”
例如,2018年6月,華為的競爭對手瑞典電信設備制造商愛立信與美國政府就該公司違反對蘇丹的制裁達成和解,同意支付超過14.5萬美元。2019年9月,該公司還宣布,第叁季度業績將損失12億美元,用於繳納美國針對包括中國在內的六個國家腐敗指控的長期調查中的罰款。
前財政部官員Smith先生也認為,美國很少針對個人,但他表示,在孟晚舟案中,這麼做是有理由的。他說道:“這是對相關銀行高管和政府官員的故意欺詐。這就是(這件事)與大多其他案件的不同之處。”
至於為什麼在發布孟晚舟逮捕令後,美國選擇加拿大,而非其他九個國家中的任何壹個,Lewis表示,美國政府可能認為加拿大政府是最有可能采取逮捕行動的。-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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