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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12-19 | 來源: 法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慶余年 | 字體: 小 中 大
嗨,老鐵們~
法報君追劇時間到!
今天我們繼續追《慶余年》
不得不說這真是壹部寶藏劇
每個人物身上都有閃光點
重要的是,法律點也是相當的滿
追《慶余年》的同時不要忘記
追法報君的【追劇普法】哦~
播出至今,多才多藝的王啟年(田雨飾)成了觀眾們的快樂源泉之壹,作為“慶國第壹捧哏、大寫的財迷、行走的表情包、最可愛的妻管嚴”俘獲了無數迷妹。
但王啟年第壹次出場卻是坑蒙拐騙的形象。他經常在城門口高價兜售他畫的地圖給進京的官員及其子弟,壹張地圖賣贰兩銀子。范閒購買壹張地圖後發現與王啟年描述的相差甚遠,這幅靈魂畫手的畫作讓人又氣又笑。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王啟年的行為若是放到現在,可是違法的哦!
首先,對於手繪地圖的發布,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向社會公開的地圖是需要經過行管部門審核的。《地圖管理條例》第拾伍條規定,向社會公開的地圖,應當報送有審核權的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審核。但是,景區圖、街區圖、地鐵線路圖等內容簡單的地圖除外。地圖審核不得收取費用。應當送審而未送審,最高可能面臨拾萬元的罰款,嚴重者還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其次,劇中王啟年兜售的地圖只是簡單的示意圖,和他描述的內容相差甚遠,涉嫌欺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伍拾伍條第壹款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叁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伍百元的,為伍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而且,他對商品存在虛假宣傳,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根據具體情形對其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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