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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1-18 | 來源: 加西網 | 有299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房屋出租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壹名居住在蒙特利爾的華裔男子涉嫌於兩年前縱火燒毀了他在維多利亞埃斯奎馬爾特(Esquimalt)的出租物業後逃往機場,近日被判處兩年徒刑。
BC省最高法院陪審團已經於去年10月裁定李某(Wei Li)焚燒其在維多利亞烏幹達大街(Uganda Avenue)的出租物業,並威脅其租戶比利·蒙哥馬利(Billy Montgomery)的健康、安全和財產的罪名成立。
昨天星期伍,陪審團審議了六個小時,最後作出李某有罪入獄兩年的判決。
該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
(CTV Vancouver Island)
周伍,法官羅賓·貝爾德表示,李某所犯下的罪行極其危險,“令人難以置信的愚蠢”,應受到譴責。但是,法官還認為,將近50歲的李某是壹名電氣工程師,長期從事工作,並且沒有犯罪記錄。
李某於2003年從中國移民到加拿大,和分居的妻子仍然住在壹起,照顧兩個孩子,其中壹個孩子患有自閉症。
根據李某的年齡,家庭責任,工作經歷和其他無可指責的生活,法官最後做出了量刑范圍的最低限度的裁定。
(DARREN STONE, TIMES COLONIST)
縱火事件發生於2017年10月3日。
根據法庭文件,李某在維多利亞購買了壹套雙拼屋,並於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居住在地下室套房中,之後他搬回了蒙特利爾。 2017年9月30日,李某返回維多利亞,處理了許多警察和規章制度的投訴,並清理了另壹名租戶騰空的地下室套房。
李某到達維利多亞後,給住在另壹半雙拼屋的女子艾琳·布雷特(Irene Brett)發短信,稱他們需要談談,因為“有人威脅要燒毀房屋。”
住在上層套房的比利·蒙哥馬利曾經和李某是好朋友。但法院獲悉,李某離開維多利亞後,兩人關系開始惡化。在大火發生前的幾天裡,李某和蒙哥馬利屢屢發生沖突,李某曾向蒙哥馬利先生送出驅逐通知書。
李某在庭上指,蒙哥馬利曾威脅要搗毀房屋並將其燒毀。
蒙哥馬利否認有這些威脅。
陪審團得知,2017年10月3日上午,蒙哥馬利看著李某從車道走到車庫。他對李某未通知就露面非常生氣。當某李走到房子後面,走進套房時,他開始對李某大喊大叫,
蒙哥馬利沖下樓進入地下室和李某對峙,並向李某大喊大叫 。
早上10點之後,蒙哥馬利和兩個朋友去買雜貨。當他們在大約20分鍾返回時,車庫被大火吞沒了。陪審團獲悉,李某是他們離開後僅留在房屋內的人。
大約上午10:33,李某已經抵達維多利亞國際機場。當他通過安全檢查時,他尋求幫助。他的手、脖子和臉因灼傷而痛苦不堪。他告訴機場安全部門,他幾乎在房屋大火中被燒死,但幸運逃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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