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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2-25 | 來源: 觀察者網 | 有3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如果2月份注冊,出公告的日期大概在今年10月份或者11月份。
熊超律師告訴觀察者網,其實,這兩個商標最終進入公告期的可能性不大,因為它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拾條第八項: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
第拾條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壹)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勳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的名稱、標志、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贰)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叁)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肆)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伍)同“紅拾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柒)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
(八)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他表示,鑒於“火神山”、“雷神山”是在特殊疫情之下產生的具有特殊社會意義和國際影響的名稱,那麼以其作為商標進行注冊不合適也有違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
所以,壹般商標局會在實質審查階段以《商標法》的第拾條為由,予以駁回。
觀察者網還發現,除了“火神山”、“雷神山”,當年“非典”之後,有人以“鍾南山”為名注冊了商標;

但直到現在,這些商標仍未生效。2018年,又有企業注冊了“鍾南山”,該申請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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