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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3-29 | 來源: 揚子晚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事發當晚地道口情況
受害人家屬表示,事故發生後,相關部門增設了很多防護設備,而事發時大部分設施並不存在。從他們提供的視頻、圖片資料顯示,位於地道入口前的交通標識牌,原本應該顯示左道信息內容,但上面是空白內容。在地道口,事發後警車進入現場處理的圖片顯示,該處沒有設置封閉護欄,只有幾塊水凝隔離墩,中間形成了大概4米左右的缺口。從地道口到事發地約600米的路面上,事發時再沒有其他警示或隔離防護設施。

高架橋斷口處被撞壞的磚牆
值得壹提的是,從贰環北路進入地道口前壹處彎道,記者駕車體驗發現,壹直行駛到地道口前方道路指示牌前,從視線范圍內是無法看到前方隔離墩的 。受害人家屬還提供了事發後的照片稱,事故發生時,相鄰的兩處地道內都是正常照明,“事發時路面沒有提示標識牌,地道內正常照明,道口又存在了壹個大豁口,壹不留神車輛很容易直接開上去”。受害人家屬還認為,進入地道都是上坡路,根本無法看清前方路況,且斷頭處磚牆就建在斷口邊沿,牆體只粉刷了水泥,“小客車沒有超速(交警調查事發時車輛平均時速在34公裡/小時),在深夜照明條件下,車開到磚牆前已經來不及制動了”。
家屬質疑:
責任認定是避重就輕
記者采訪了解到,該起事故發生後,省市相關部門立即成立了調查組。3月6日,徐州市公安局就事故調查結果向徐州市政府做了匯報,初步認定該事故為“非道路交通事故”,並要求公安交警部門立即恢復並加強事發路段的防護措施。匯報材料還提及,事發後徐州市公安局要求立即恢復並加強事發路段的防護措施,將匝道入口處傾倒、移位的水泥隔離墩復位,設置錐筒和護欄引導車輛通行,落實制式警車和民警值守,在路段盡頭的前方設置水和警戒帶。

事故發生前,事發地道口前方的交通標識牌
匯報材料還向徐州市政府建議,由徐州市安委會牽頭,徐州市公安機關全力配合,調查事發路段因水泥隔離墩傾倒移位導致人員傷亡的相關責任。並建議由交通運輸部門牽頭,公安機關全力配合,對全市所有道路,重點對高架快速路全面開展為期壹個月的大排查、大整改行動,以進壹步消除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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