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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4-17 | 來源: 娛樂圈速報 | 有4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李晨 | 字體: 小 中 大
4月16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公開了近期李晨名譽權糾紛案的判決結果,引起了網友們的注意。隨著互聯網的發達網絡上也是充滿了各種流言,作為公眾人物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討論。此次李晨名譽權糾紛案就是因為壹則文章,《渣男李晨現形記》來控訴了李晨的種種行為。


在這篇文章中提及了李晨送心形石頭李小璐迪麗娜爾張馨予,還有插刀教邊瀟瀟印小天事件,“李晨微博已搜不到任何與范冰冰18年有關的了”,來痛斥李晨是“渣男”,“網友都記得前女友李小璐,曾盛傳對方為他墮胎”、“虛假兄弟情”等大量詞匯,讓李晨忍無可忍將對方告上法庭索賠35萬元。


結果在法院審理中卻表示轉發娛樂圈明星相關文章並無明顯不當,亦不存在損害李晨名譽權的主觀惡意,未構成對李晨的侮辱和誹謗,換句話說,在明星名譽權維護案件中,李晨罕見的敗訴了。甚至從側面認證了,李晨確實就是“渣男”,證實了文章中的種種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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