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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4-22 | 來源: 加西網 | 有175人參與評論 | 專欄: CERB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據Global News報道,新冠病毒COVID-19疫情在加拿大爆發後,聯邦政府設立加拿大緊急救濟金(Canada Emergency Response Benefit,簡稱CERB),來幫助因新型冠狀病毒大流行而失去收入的加拿大人。

這項緊急救助福利金每肆周向申請人支付$2,000元,最多可以申領4個月共$8,000元。
但是,申請成功並收到款項並不意味著每個人都符合申領資格。聯邦政府之前已宣布,所有的申請都會在第壹時間自動獲批,之後才會核查是否具有申請CERB資格。
CERB是政府在疫情期間,為那些願意繼續工作,但受疫情影響被迫失去工作而沒有收入的人,提供的緊急救助福利金。申領CERB最基本的條件是,不是自願要求停止工作的!
有工作意願卻失去工作才合資格
合資格申領CERB的員工,必須是因雇主決定停止支付工資,解雇或在疫情期間大幅減少工作時間而失去收入。有工作卻自己選擇不去上班的人,就不具備申領資格。
換句話說,如果自己和雇主提出不想上班或拒絕回去工作,就不能申領CERB。而且,雇主將員工這種行為視為辭職,不僅不能領取CERB,連工作也丟了。
選擇不工作但合資格申領CERB
另外壹種符合申領資格的狀況是,如果在工作場所被感染新冠病毒肺炎,或者需要照顧被感染的人、以及照料停課在家的孩子而無法繼續工作,也符合申領資格。
又或者,自己身體免疫力低下,為避免在工作中被感染而不能上班,需要聯系醫生並出具因為健康原因不能工作的證明,這種情況下停止工作不會被視為辭職。
如果工作場所,不能保證“社交疏離”,令自己處於危險之中,則可以合法地正式拒絕工作。但這種情況,需要雇主請政府監察人員來確定工作場所是否安全,並有命令雇主改善工作場所安全性的權利。
請大家在申領緊急救助金CERB的時候,確定是否符合以上條件,否則停住工作不僅不能領取CERB,更有可能因此丟掉工作,得不償失。疫情來勢洶洶,讓大家都不同程度的需要面對生活和工作的困難。疫情壹天不結束,大家就無法回復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大家要共同努力,攜手抗疫,共克時艱。
REF:https://globalnews.ca/content/6841818/coronavirus-getting...-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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