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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4-30 | 來源: 台州晚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民警詢問滬D駕駛許某:“你當時車速大概多少,怎麼沒有刹住車?”許某稱:“我當時剛從羊角山隧道出來,車速大概六柒拾碼,等我看到前面小車後猛踩刹車,由於車上滿載31噸貨物,來不及刹車還是撞了上去。 ”
目前事故情況仍在進壹步處理當中。


台州高速交警提醒
在高速公路行駛過程中,應與前方行駛的車輛保持安全的行車車距,大貨車若車上貨物較重應適當加長安全距離,避免發生追尾碰撞事故。高速路邊標有0m、50m、100m、200m的車距指示牌,這些指示牌就是為了讓我們測量車距用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速超過每小時100公裡時,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於每小時100公裡時,與同車道前車距離可以適當縮短,但最小距離不得少於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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