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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5-10 | 来源: 加西网 | 有95人参与评论 | 专栏: CERB | 字体: 小 中 大
如果发现在之前四个星期内不再符合资格要求,则必须偿还CERB。例如,您申请了4月12日至5月9日这4周的时间。在申请时,你预计该4周的工作或收入很少或没有。但是刚刚发现雇主已经重新雇用了你,并将在相同的4周期间内给你补薪。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偿还4月12日至5月9日这4周期间的CERB。
另外,首次申请和后续申请对收入要求不同:
如果是在第一个周期首次提交申请,需要满足连续14天的税前收入低于$1000加元。否则需要将本月的$2000福利金退还。如果在随后的周期内后续申请,需要满足整个月的税前收入低于$1000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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