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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5-16 | 來源: 財經雜志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醫院的P2實驗室尤甚。“不同於疾控系統,醫院長期對生物安全問題比較‘弱視’,本身擁有的P2實驗室就少,大多不符合標准規范,他們也普遍不太懂相關的標准規范,不懂生物安全贰級防護的概念。”謝景欣告訴《財經》記者,P2實驗室由設市的政府主管部門備案,連備案大多做得比較粗糙,對人員的培訓、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訓,比較松散。
在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CDC)和國立衛生研究院,2009年聯合發布了《微生物和生物醫學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第伍版)指南,詳細描述了各級生物安全實驗室應有的設施、允許處理的實驗品種類、操作流程規范等。
接受美國政府資助的生物安全實驗室,需要遵守該指南。如果違反了,CDC會斷掉資助,但不會被關停。
2003年頒布的壹項規則,要求P3、P4實驗室向CDC登記並接受其監督,對P2實驗室沒有要求。但要求,包括P2實驗室在內的所有生物安全實驗室,所在的醫院、大學等機構設立生物安全委員會,審查和監督全校生物學研究的安全問題。
“要求叁級醫院建P2實驗室,最大的貢獻是促進、規范醫療機構的生物安全工作。”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壹名生物安全主任評審員告訴《財經》記者,建好了,更要管理好,過去那樣粗糙的備案制只會增加風險。源自實驗室的感染,此前也有先例。
P2實驗室處理的雖然是低風險級別的微生物,但如果實驗人員缺乏相關的培訓與認知,高風險的病毒,或許也會因他們不認識、不規范操作而有“可乘之機”。-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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