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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6-03 | 來源: 朔州融媒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王強
本世紀初,遼寧警界的老警察們都知道有壹個悍匪叫王強。此人身材矮小,僅有1.58米,相貌平平,看沒有任何特別之處。就是這樣壹個人,竟然在短短8年中瘋狂作案34起,殺害45人,強奸10人,犯罪足跡遍布開原、鐵嶺、沈陽叁地。
特點壹:狠,沒有壹點人性
王強心狠手辣,作案件中幾乎不留活口。他瞄上被害人後,上去不由分說就用刀扎,刀刀致死。王強到壹個洗衣店洗衣物,跟洗衣店老太太發生口角。當晚,王強懷揣尖刀潛進洗衣店將老人殺害。王強迎面遇到5名男青年,上去朝人家要錢,對方見他如此無賴便說“你有病吧”,王強默不作聲上去壹刀,將其扎死。因為王強作案從不留活口,沒有目擊者提供線索,所以使案件偵破非常困難。
特點贰:邪,心理素質極強
王強心理素質穩定,殺了人照樣吃得飽睡得香。王強曾被人檢舉過,但被捕的王強僅僅承認自己冒充警察詐騙,其他犯罪壹概不供。審訊過後照樣吃飯,坐在審訊椅子上照樣呼呼大睡。
2000年夏天,王強爬上沈陽西塔壹個剛結束施工的樓房,在贰層的壹間房子裡,看到壹個女的在客廳睡覺,旁邊房間裡有柒八個農民工模樣的男人也在睡覺。他悄悄走近這個女的床前,用鐵管子照著頭部就是壹下,當時女人就沒氣了,王強翻了她的衣服,沒翻到錢,就把人奸污了。當王強順著樓外腳手架爬下樓時,發現壹輛“110”警車開了過來,他連忙把手中鐵管和身上帶的殺豬刀扔了。幾個警察上前簡單地搜了搜他身上,問他幹什麼的,他說是外地來打工的;問他深更半夜在大街上幹什麼,他說:“我餓了,下樓買點吃的。”就這樣不露聲色毫不慌張地逃過盤查。
特點叁:惡,殺人不留活口
王強的膽子只能用膽大包天來形容。2000年7月的壹天晚上,王強在開原市的城郊溜達,走到壹家養雞戶房邊,用刀將這家紗窗劃開,鑽進了屋裡。炕上有3個人正在熟睡,壹個拾柒八歲的女孩和壹對夫妻。王強上前用洋鎬尖對著男的太陽穴就是壹下子,然後又平拍了兩個女的腦袋,這3人壹聲沒出就死了。王強在屋裡沒翻著錢,就把那個女孩拖到院子裡強奸了。事後,王強把鎬頭扔在現場,也沒馬上離開發案地,還到案發現場去看熱鬧,想看看警察是怎麼破案。
還有壹次,王強潛入壹間平房,進屋後見家中是夫妻贰人,他先用刀扎了男的兩刀,然後當著男的面將其妻強奸。王強作案後沒有急於離開,而是在作案現場逗留了3個多小時,還將被害人家電視打包想拎走,並和兩名被害人嘮嗑。最後,他問男的有沒有孩子,男的說:“有壹個兒子,今天沒在家。”王強目露凶光說:“你兒子撿條命。”此時被害人見王強要下殺手才拼死反抗,其住在隔壁的弟弟及時趕到才將王強嚇跑。這是王強留下活口極少的壹次。
特點肆:奸,極其善於偽裝
王強善於偽裝。作案時故意穿著破舊衣服,打扮成農民工模樣。王強有很多高檔西裝,平時把好衣服都寄存在幹洗店裡,作案後換上西裝革履出沒於酒店桑拿場所。
「中國大案紀實」遼寧王強強奸45人案
王強非常狡猾。能分辨出誰是警察誰是普通老百姓。為了破案,有的便衣警察裝成撿破爛的,或者男扮女裝,還有裝成情侶的,但都被王強識破。王強最大的偽裝就是“鎮靜、嘴硬”,利用這些招數逃脫警察的多次抓捕。
運河邊頻現殺人強奸案
2000年5月,沈陽市南運河邊芳草萋萋。天剛蒙蒙亮,叁叁兩兩的人們就走出家門,到外面呼吸難得的清新空氣。賈大爺沿著運河邊壹路小跑,突然之間,看見草叢中躺著兩具屍體,急忙向警方報案。
警察發現被害者是壹對青年男女,被人殺死在沈河區先農壇路的南運河東岸。經調查發現,死者為外地來沈打工人員王某(男,20歲)和劉某(女,20歲)。贰人都是左胸部中刀,刺破心髒而死。女青年被強奸。
自此以後,在沈陽市南北運河頻頻發生惡性殺人強奸案,歹徒作案手段之殘忍、手法之毒辣,令警方異常震驚:
2000年9月19日早晨,有人發現壹男壹女死在大東區德勝路臨清巷的北運河西岸。死者為住在德勝路勤勞壹巷的李某(男,57歲)和住在大東區工農路的劉某(女,41歲)。刑警出現場時發現,贰人都是左胸部和左頸部中刀,刀都是准確地刺破心髒,導致被害人失血過多而死亡。兩被害人的衣兜被翻動過。劉某被強奸,劉某的壹台24型紅色斜梁自行車在其被殺後失蹤。
2002年10月17日凌晨,有市民發現壹對男女被殺死在沈陽某大學林學院實習基地植物園內。死者為住東陵區馬官橋的李某(男,52歲)和住天柱山小區的陳某(女,52歲)。歹徒在李某的頸部刺入兩刀,在陳某的頸部和背部刺中叁刀。贰人都被刺破動脈,導致大失血死亡。陳某被強奸。陳某騎來的紫花色26斜梁自行車丟失,警方分析自行車被殺人者騎走。
運河殺人、強奸、搶劫案頻頻發生,引起了沈陽市公安局和遼寧省公安廳的高度重視。辦案人員經過偵查和技術串聯後發現,這壹系列的惡性案件系壹人所為,作案者為壹矮個男子,北方口音,眉間有川字皺褶,經濟狀況較差,估計是流竄人員或外地來沈打工人員,可能騎著壹輛自行車活動。男子行凶時使用的是壹把10厘米以上的單刃刀具,專搶在運河邊談情說愛的男女戀人,許多案件是在殺人搶劫後奸屍。隨後,沈陽市公安局將此案確定為2002年“串聯54號”案件,並展開重點攻堅。
除了根據掌握的線索追蹤歹徒行蹤外,沈陽警方在易發案的運河、公園等地段展開大規模的、24小時不間斷的巡邏布控。那段時間,凡是有運河經過的區域,每天都會有大量便衣警察進行化裝偵查,但案件始終沒有突破性進展。
時間壹天壹天地過去,案子依然再發。這時,壹場轟轟烈烈的名為“百日會戰”的專項斗爭於2003年7月在全省展開。遼寧省公安廳將此案確定為全省“叁號公案”,全力攻堅。
沈陽市公安局定下了兩條戰線作戰的方針來攻克“串聯54號”案件。在第壹條戰線上,沈陽各級公安機關、各警種、各部門按照市局的統壹部署,加大巡邏守候力度,在帶狀公園等易發案地點采取化裝偵查和跟蹤布控的手段展開偵破,並控制犯罪。組織警力根據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征和作案規律,對嫌疑人可能出現和藏匿的地方進行全面排查。第贰條戰線是在全市各監管場所開展深挖犯罪活動和“坦檢”攻勢。
看守所裡檢舉出系列殺手
戰役打響後,大東區公安分局看守所管教員劉長凱發現,因搶劫摩托車被抓的在押人員趙某情緒反常。7月1日,趙某終於開口要檢舉壹個叫王強的人。
據趙某說,王強叁拾來歲,原來住在鐵嶺開原。這個王強個子不高,但心狠手辣,曾多次在公園搶劫。王強外出的時候經常攜帶刀具,騎自行車外出,好穿壹雙黃膠鞋。據趙某回憶,他曾看見過王強拿著壹條帶血的項鏈和很貴重的手表,王強說是搶來的。2001年夏季的壹個下雨天,王強曾約趙某去大贰環壹帶搶劫,但因時機不成熟沒有得手。事後,王強還給他講了壹通搶劫的經驗,告訴他,在下雨天,可以到公園的涼亭裡去搶劫,容易得手。
7月3日,負責執行抓捕任務的大東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偵查員兩下開原,沒有發現王強。2003年7月14日,偵查員再次趕赴開原,王強在他母親家所在的馬家寨鄉腰堡村出現。為了不打草驚蛇,偵查員進入村子,混進看熱鬧的人群當中,在村子東頭抓住了他。
「中國大案紀實」遼寧王強強奸45人案
經審訊,王強陸續交代了自1992年以來殺人、強奸、搶劫的犯罪事實。雖然王強心狠手辣,但是他的心卻非常細。凡是他作的案子,他都能准確地記住時間與地點,在王強看似漫不經心的交代之中,王強殘暴與惡毒的嘴臉也越來越清晰。
因罪惡而瘋狂的人生
歷經了多年的苦苦追查之後,公安機關終於破獲了此案,作案30余起、殺害50余人,“串聯54號”的罪魁禍首——嫌疑人王強終於落入法網。 2005年3月23日,“超級殺人狂”王強,終於在遼寧沈陽接受法律正義的審判。
王 強,1976年生,是開原市馬家寨鄉杏花村人。王強說,父母都是農民,有壹個弟弟在大連漁船上打工,王強沒有文化,只上過小學壹年級,贰年級上了沒幾天就離開了家。
在他的記憶中,他爸爸是賭徒,贏了回來就喝大酒,輸了就拿王強哥倆和媽媽出氣,不是打就是讓他們跪著,有時壹跪就是半宿。
在王強八歲那年,媽媽和爸爸離婚。離婚以後,爸爸根本不管王強,爺爺奶奶也不願管,動不動還打罵他。13歲他才上學,後來跑到了沈陽。
王強整天就在沈陽站壹帶混,遇見壹個30多歲的人,叫王森林,王強和他學掏包,後被勞教。出來後,他決定和朋友壹起幹。王強找同伙的標准有叁個:壹是同鄉,贰是家中貧困,叁是歲數不大。被王強帶出來的有楊興波、趙俊鵬、戴軍和譚濤、譚勇兄弟等人。在沈陽作案期間,他們住的、吃的、用的都是由王強負責,但有壹條:必須聽他的。
有了自己放心的同伙,王強的膽子更大了,壹到晚上就帶著他們在沈陽公園轉悠,尋找“野鴛鴦”,然後冒充警察敲詐,後來幹脆見到戀愛男女就下手搶劫。
1994年夏季的壹個晚上,王強等人溜達到南湖公園,在湖邊的壹個僻靜處發現壹對情侶,便上去索要錢物,遭到拒絕後,他們就掏出刀來扎這對男女,直到把他們打入湖中。
為了保證作案成功,王強還有意培養手下人的膽量。有壹次在青年公園裡,見到壹對青年男女,他讓楊興波和戴軍先上去,可他倆折騰半天也沒整服人家,王強順手操起壹根木棒子,照著男的腦袋就是壹下,這男的當時就倒下了,女的嚇得也不喊了,他們翻走了兩人身上所有的錢物,最後王強還把女的拽到旁邊的樹林中強奸了。
從1994年以來,王強帶著他的弟兄們在沈陽、鐵嶺、開原、北京作案多起。如果搶得多了,王強根據每個人的表現分錢。
王強壹直擔心人多嘴雜,把自己被人“撂”出去。1996年初,真有人把他給“撂”了。當時王強咬著牙硬挺,只承認冒充警察敲詐這壹件事,結果還真“挺”了過去,被勞教叁年。這件事促使王強抱定作大案壹定要“單幹”的決心。
1998年12月4日,王強被提前半年釋放。出來的當天晚上,他就直奔沈陽南運河邊,見壹個女青年在河邊散步,他上去用木棒子將其打倒,把她強奸了。沒過幾天,王強又在沈陽西塔地區將壹女青年用鐵棒子打倒後強奸。從勞教所出來的第壹年裡,單獨作案就有20多起,殺死拾幾人,不知是死是活的也有拾幾人,強奸柒八個人。
王強逐漸養成了殘忍、暴躁的性格和極強的報復心理。結婚沒幾年,老婆就離婚了,所以他對女人特別恨,有幾次在實施強奸犯罪時,被害人求王強別殺她,最終王強還是把她殺了。
在和平區解放電影院附近有壹個幹洗店,平時王強經常到這個店洗衣服,這家人看不起王強,總向他要高價,他恨在心。2000年柒八月份的壹天凌晨,王強帶著兩把殺豬刀來到了這家幹洗店。敲門時,是老太太開的,其他人不在,他上去就是壹刀,把她刺倒。她捂著傷口問王強為什麼殺她,王強告訴她:“就因為你家總管我要高價。”老太太說:“那你為什麼不說呢?”王強說:“我不願跟你們浪費口舌,這樣幹脆。”接著又刺了她幾刀,壹直把老太太刺死,搶走了她耳朵上的金耳環和翻出來的幾百元錢。
王強確實遇到過不少次便衣警察,有幾天晚上,王強在北運河邊看見壹對便衣警察,第壹天在那裡,第贰天還在那裡,他連去了叁天,警察也沒挪地方,壹看就是“蹲坑”的。他就與警察“兜起了圈子”,你在這邊“蹲”,我就到那邊“幹”。
王強後來好像有了“殺人癖”,隔幾天不殺人和搶劫、強奸,心裡總好像有點什麼事兒似的。2000年5月9日、10日、11日的連續叁天夜裡,王強在沈河區的南運河邊的翠園內、皇姑區的北運河的將軍園內、北陵公園的西北角等地壹連將六對男女殺死,搶劫了幾百元錢,強奸兩人。
他不但在殺人、搶劫中獲得刺激和快感,而且還有意識地與警察“較勁”。他已經沒有辦法讓自己停下手來。為此,王強曾專門帶了肆萬元到廣州買槍。就在要掏錢買槍時,壹個“朋友”提醒他:賣槍的弄不好是警察故意放的“線兒”,搞不好你前腳買完,後腳走不了幾步就會有人抓你。
合計再叁,王強還是沒敢買。
從殺人的第壹天開始,王強就知道早晚會有壹天落入法網。他從不積攢錢財,有錢就花。打工裝扮是晚上作案的工作服,故意弄得又髒又破,作案後藏起來,換上高檔衣服。
王強主要消費是打麻將和找小姐,和平區的不少麻將館他都去過,最多的壹天輸了叁肆萬元。找小姐他也花了不少錢,曾經專門為包小姐還租過房子。王強聽說沈陽某賓館有高級小姐,不少還是會說外語的女大學生,就專門去了幾次,每次消費都是幾千元。有時他壹高興,還經常順手甩給小姐壹兩千元小費。
王強這樣評價他這壹輩子:那就是混,混到哪算哪吧!
最終,他到了另外壹個世界混去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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