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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7-11 | 来源: 呦呦鹿鸣 | 有5人参与评论 | 专栏: 贪官 | 字体: 小 中 大
偶然看到 2020 年 6 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检察网 上公布的一份起诉书。
起诉书的文号是:渝检二分院刑检刑诉〔2018〕18 号。被告人张晓江,重庆武隆区原政协主席。
起诉书说张受贿 4464.8 万元,这不是什么奇怪的。几千万,已经是许多家庭几辈子都不敢想象的数字,也足以拯救一大批底层贫困户于水深火热,但在贪官们的序列里,不过是一只小苍蝇。
排不上号。如果允许人民群众自由吐口水,恐怕群众们的口水都吐干了,也还没有轮到这位张晓江。
我比较好奇的是第二项,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检察官给张晓江一家算了一笔账。数字很乱,我花了一点时间,把起诉书的这一部分做成一张表格,大家看得清楚一点 :

家庭财产共计 1 亿余元,也就是说,张晓江是个亿万富翁。这里有两个信息很有意思,一是他有 5138 万元债权,二是他的房产价值 2483 万元。在重庆有 2483 万元的房产意味着什么?在重庆南岸富人聚集地的某个小区,两千万可以买到一栋带游泳池的独栋别墅;在渝北,根据今天某房地产网站上的挂牌信息,2500 万可以买到一栋这样的独栋别墅:

现在再看他的家庭财产收入:

做成表后又会注意到一个有点意思的现象:张晓江参加工作以来,累计工资奖金 304 万元,可以说是亿元财产的零头不到。
检察院已经很贴心地把借贷收息 1622 万元也算成合法收入了,但是,他仍然有 3529 万元财产无法说明来源。
这就是这份起诉书上告诉我们的信息。但是,如果我们认为这位领导同志所掌握的财产仅限于此,就大错特错了。-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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