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0-08-07 | 來源: 時代周報 | 有29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理財新聞 | 字體: 小 中 大
特朗普做出這壹命令依據的法律是美國《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該法律意味著美國總統需要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美國目前有多個緊急狀態同時存在),不需國會批准,就可以實施壹系列的對外國經濟制裁措施,包括並不限於限制外幣交易、銀行封鎖、凍結甚至沒收資產等。
據《科創板日報》報道,美股維權律師郝俊波表示,微信和TikTok所屬的公司可以到法院起訴。“但美國總統可以出於國家安全考慮而簽署行政命令,總統有裁量權來判斷,法院判令總統違憲的可能性不大。”
郝俊波認為,騰訊唯壹可采取的對策,也只有訴訟,但效果不會太好。
壹個值得借鑒的案例是,2012年9月28日,美國總統奧巴馬以涉嫌威脅國家安全為由,簽署總統令叫停叁壹重工關聯公司美國羅爾斯公司在俄勒岡州投資的風電項目。叁壹重工創始人梁穩根認為奧巴馬此舉違憲,遂向美國哥倫比亞地方法院遞交訴狀,將奧巴馬和美國外資委員會(CFIUS)列為共同被告,經過近兩年的較量,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巡回法院作出裁決,叁壹重工起訴奧巴馬獲勝。
而《財經》報道,美國舊金山灣區姚增建律師表示,他正在聯系南加州的律師朋友共同去聯邦法院起訴,阻止禁令實施。他認為凡是受禁令影響的人,包括微信的使用者,都可以是原告,多方起訴對特朗普政府施加的壓力更大,最後法院會將同壹個法律問題合並審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