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0-08-10 | 來源: 百科君的IP雜談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頭圖潛台詞:壹個字,絕!——圖片出自《家有喜事》
麻辣燙到底是楊國福的好吃?還是張亮的好吃?
這個問題從來都沒有斷過。
今日份笑點來自於這條消息。
起因是,模特張亮,就是拍《爸爸去哪兒》的那位張亮,在微博上有了條這樣的回復。
你品,你細品,不就是:
張亮喊你去吃楊國福麻辣燙嘛?
所以,這波宣傳豈能放過。
網友們已經開始腦洞大開,連廣告詞都想好了:
楊國福麻辣燙,張亮都說好吃。
所以問題來了,你們有考慮過張亮麻辣燙的感受麼?
人家辛辛苦苦申請了近百件“張亮”文字商標,本來是為了仿制他人模仿。
結果現在好了,如果張亮真的和楊國福合作,也許真的可能會把“張亮”贰字,用在宣傳用語上了。
關鍵,商標法還不能禁止模特張亮,行使他的姓名權。所以張亮麻辣燙有可能會吃虧。
同樣的事情在董小姐身上發生過。
早年董小姐曾經提到過,某競爭對手曾找了壹個身份證為董明珠的人,注冊了公司。然後用董明珠的名義去做宣傳...
所以,楊國福跟這波操作有點類似。
但是商標侵權風險還是存在的,問題在於楊國福麻辣燙如果用張亮來做宣傳,可不可能會造成消費者的混淆誤認?
如果廣告詞、包裝等太“過分”,壹旦被法官認為存在混淆誤認的可能,仍然有可能被認為是商標侵權行為。
好在,張亮麻辣燙還有這個“張亮圖形”商標。
可能張亮麻辣燙方也知道“張亮”文字商標存在的缺陷,所以在他家後續的商標布局中,壹直有用到“張亮圖形”,突出了顯著性。
所以不管以後楊國福麻辣燙跟誰合作,如何宣傳,喜歡張亮麻辣燙的朋友只要認准“張亮圖形”商標。
那你大概還是不會進錯店走錯門,然後還要多花2塊錢單買麻醬吃...
但事實上,為了保證市場競爭的公平性,如果日後張亮真的代言宣傳楊國福麻辣燙,如果真的用張亮贰字來宣傳,可能仍然是有風險的。
因為張亮麻辣燙也已經是國內知名的麻辣燙品牌,用“張亮”贰字來宣傳他人品牌的麻辣燙,可能算是搭便車行為,很有可能被認為是傍他人商譽。
這種行為,很有可能會被認為是不正當競爭,受《反不正當競爭法》約束。
你可以回想壹下,加多寶當年的廣告語有多內涵。其中就有壹部分就被認為是不正當競爭。-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