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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8-12 | 來源: 紅星新聞 | 有2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婷婷的臥室
4 時 05 分、4 時 11 分,趙某領兩次致電趙某山,告知 " 家中出事了,趕緊去看看 "。趙某山和兒子趙某鋒趕到婷婷家。
4 時 14 分,經家人商量,趙某山撥打 110 報警,通話時長 4 分 49 秒。4 時 29 分,趙某領收到綁架者用婷婷微信發來的消息," 不許報警,否則撕票 "。4 分鍾後,趙某領回復," 好,我給你准備前(錢),我在外面,多給點時間 "。彼時,趙某領准備趕往機場回家。
約凌晨 5 時許,家屬趙某鋒、化某等開車帶著會女士趕到距婷婷家 5.9 公裡的呂公堡派出所報警。早晨 8 時許,化某領著兩名警察來到婷婷家。
8 月 4 日 16 時 48 分,趙某領給綁架者發微信稱," 錢已經准備好了,你必須保證孩子的安全,給你時,你得讓孩子跟我說句話 "。之後,趙某領兩次將准備好的現金的照片發給對方,沒有收到回復,撥打電話也呈關機狀態。

▲婷婷家院落,她的臥室窗戶外,放著壹部鐵梯,方便平時上屋頂用
22 時許,任丘市公安局壹名負責人及城區分局叁名相關負責人來到婷婷家,坐鎮部署指揮。22 時 46 分,趙某領接到婷婷手機來電,綁架者詢問贖金准備事宜,約定 24 時進行交易。通話時長 1 分 27 秒。
8 月 5 日凌晨 0 時 18 分,綁架者再次打來電話," 改為 2 點交易 "。通話時長 1 分 11 秒。
凌晨 1 時 48 分,趙某領給女兒微信發了壹張用紙箱裝著現金的圖片,並語音稱," 錢我已經准備好了,你在哪兒?我給你送過去就行了,你為了求財,我為了要孩子 "、" 你讓孩子跟我通個話,我想孩子 "、" 你說我把錢送到什麼地方,要是遠我就開車,要是近騎電動車送過去 "。
隨後的凌晨 1 時 48 分、1 時 50 分,趙某領與綁架者進行了兩次通話,時長分別為 25 秒、4 分 17 秒,雙方約定交易地點在婷婷家向東約 400 米的村小學後。

▲衛星圖:圖釘 1,婷婷家;圖釘 2,綁架者第壹次要求的贖金地點;圖釘 3,綁架者要求趙某領過橋;圖釘 4,贖金最終的放置地點;圖釘 5,粉紅色電動車被發現地;圖釘 6. 婷婷遺體被發現地
2 時許,趙某領騎電動車帶著贖金出門。2 時 02 分、05 分、10 分,趙某領與綁架者又進行了叁次通話,時長分別為 34 秒、48 秒、7 秒。
趙某領復述稱," 到了村小學後,他叫我再往東走,到前面那個橋,我問他過不過橋,他說過橋,再往北走 "。地圖顯示,從趙某領家到贖金放置地點全程 1.2 公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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