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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0-08-18 | News by: 泰国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第二争议点:精液DNA与尸体周围DNA为什么一开始不吻合,后来就吻合了?
这一点,算是泰国警方最不能让人信服的环节。
首先,两名缅甸人被抓捕后,警方要求立即比对DNA,然后查出个“亚洲人DNA精液”,警方就大张旗鼓地说:你看,还说不是你俩干的。
这件事,被部分泰网民嘲笑为“亚洲人=缅甸人”。

其次,两名缅甸人在当地一处工厂上班,以体力活为主,DNA会在办公地点及职工宿舍残留。但是当警察比对现场DNA样本后发现,无论敲人的凶器还是双方的衣物DNA,又或是案发地烟头DNA,都与缅甸人所在工厂的无关。
结果泰国警方推测,怀疑是缅甸人作案后拿海水浸泡,销毁了证据。

到了最后,DNA的检测环节过了3年,2019年警方突然敲定:
尸体残留的精液DNA最终检测化验出炉,与缅甸嫌疑人DNA吻合,犯罪证据确凿,嫌疑人也承认了犯罪事实。
泰国法院顺理成章裁决:那两个缅甸人!死刑!

第三争议点:第一现场太多游客走过,取证为何不让国际第三方组织介入公证?
据当时的泰国法医查林透露,案件发生后,警方并没有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而是接到报案后才有所行动。
这意味着,所谓的“第一现场附近环境”,根本不能算是严格意义的“第一环境”,从案发到警察去封场的数小时内,无数不知情的游客途经此地,并且案发之前也有游客四处往返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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