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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8-20 | 來源: 華爾街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壹位美國政府官員說:“對任何表明中國國有企業正在利用在美提起訴訟以迫使個人回國的證據,我們均表示關切。”
根據中國之後發布的壹份追逃名單顯示,國有礦業公司雲南錫業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肖建明於2012年底赴美,中國調查人員很快開始搜尋涉嫌受賄罪的他。在各種努力失敗後,雲南錫業的壹家分公司雲南錫業(美國)資源有限公司(Yuntinic Resources Inc.,簡稱雲錫美國公司)於2019年4月在加利福尼亞州法院起訴了肖建明,指控他挪用公司資金給了他的女兒,他的女兒被列為共同被告。該訴訟稱,從2002年至2006年,盡管沒有為雲錫美國公司工作過,但她從公司獲得了超過202,000美元的薪水以及繳納的相關稅金和保險金。
據官方媒體報道,名列追逃清單的肖建明回到了中國。圖為肖建明在追逃名單上的照片。
該訴訟稱,這對父女都是加利福尼亞州聖馬特奧的居民。肖建明從未上法庭回應這壹指控。根據雲錫美國公司律師斯蒂芬·J·托馬斯(Stephen J.Thomas)的介紹和官方媒體報道,訴訟提起後壹個月,肖建明向當局自首,回到了中國。
就在肖建明返回中國的前幾天,托馬斯提出了撤回該訴訟的請求,沒有說明原因,法院批准了這壹要求。
中國紀檢委的官方報紙報道了針對肖建明的加州訴訟,稱這“對其造成巨大壓力,成為促使其下定決心回國投案的重要因素。”
據官方媒體報道,名列追逃清單的肖建明回到了中國。圖為肖建明在追逃名單上的照片。
托馬斯說,他的客戶雲錫美國公司向他保證,肖建明只要回國就不會受到任何懲罰。 他說他在美國代表的中國公司“損失了數以百萬計的資金”。
肖氏夫婦通過律師埃德溫·普拉瑟(Edwin Prather)表示拒絕接受采訪。雲南錫業公司沒有回復置評請求。
來自中國的證據
壹些被告的律師指出,部分有爭議的民事訴訟所引用的證據,原告只有在中國反腐機構和中國司法當局的協助下才能搜集到。
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 Law School)的中國法律專家唐納德·克拉克(Donald Clarke)說,美國法院要依賴來自中國司法系統的信息是個麻煩事,因為中國系統是否能夠為證據的可靠性提供充分保證還是個問題。“這就是我所擔心的,法院可能不恰當地輕信來自中國的可能被偽造或完全虛假的證據。”他說, “如果上面蓋著中國政府機構的印章,法官可能會認為說出質疑另壹個主權國家的話會很冒犯。”
西雅圖律師、中國專家哈裡斯說,盡管美國公司也可能會在海外起訴前雇員或商業伙伴,但這樣的做法通常不受美國外交政策利益驅動,壹般也不會強迫被告回美國面對刑事訴訟。
追回金融犯罪外逃分子是習近平反腐行動的核心內容之壹,中國在2015年列出了100名最想追回的外逃人員名單,稱這些人中有叁分之壹以上居住在美國。習近平2015年在西雅圖的壹次演講中說:“中國人民希望在這方面得到美國支持和配合,讓腐敗分子在海外永無‘避罪天堂’。”
2014年11月,中國官員為采取海外訴訟策略奠下基石,壹位政府高層的法律官員宣布了壹項新計劃,要通過美國法院起訴外逃人員。外交部條約法司司長徐宏解釋說:“國際社會在加強合作反腐敗追逃追贓方面是有共識的,這符合各國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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