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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9-23 | 來源: 娛樂江湖百曉生 | 有32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曲婉婷 | 字體: 小 中 大
這個案子到後來的進展,就是2016年7月,檢方建議死刑,辯方堅持無罪。

案子說起來有點復雜,網上有人總結過簡潔版的,你們可以了解壹下。我也會在下面簡單總結。

簡單地說,就是張明傑曾經把哈爾濱的壹個經營不善的154萬平米的國企原種繁殖場,賬面價值估值23億,她以打包價6000萬賣給壹個注冊資本只有50萬的私人企業。
後這個公司又把土地使用權轉給了壹個房地產公司,兩個私人企業都是同壹個老板(和她相識),副總是曲婉婷舅舅。房地產公司打著“建設首個森林城市”的噱頭開發,蓋到壹半,資金鏈斷了,老板逃到美國。
而這個國有企業的繁殖場原先的職工呢?被解聘,還是非常廉價的解聘,有的職工工作20年,只拿到不足2000塊。有的不簽,壹毛錢都拿不到。
張明傑還幹了什麼?當時土地使用權已經轉讓到私人企業了,但是她隱瞞了這個事,從政府那裡拿到征地費3.5億(包括職工安置費1100多萬),這筆錢不知去向。
也就是說這個事最後造成的結果就是:
1、政府大力推動的城市建設項目,最後變成了壹個巨大的爛尾工程;
2、原先被解聘的職工失去經濟收入,大批周邊的居民生活陷入困境。

關於這件案子有很多小細節,改制組的職工因為沒有看到改制方案,被張明傑直接解聘,說不簽就開除他。幾千萬上億的改制方案會也只簡單的召開不到20分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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