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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0-10-06 | News by: 思思妈妈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当时的法庭记录(作者供图)
在孙飞律师面前,吴娜一直保持着这种“一问三不知”的状态,好像当年签接受信托文件的人不是她,而是平行空间里的另一个自己一样。
但她的装傻充愣还是有破绽——她提供给法庭的其他银行对账单,总有个黄标签挡住了地址。一来二去,吴娜承认,她在提交给法庭文件时,黄标签盖住地址就是这个房子,但是她仍然强调:“我真的在这房子里面没有任何利益!”

吴娜父母信托给她和妹妹的这套房产(作者供图)
而除了这套房产之外,吴娜在香港的外婆,也于1997年让温哥华的公证人签了个赠与协议,把自己在香港的公寓赠与给了吴娜和她妹妹——那是吴娜嫁入孙家的第3年,也许是豪门媳妇不好当,嫁入之后还是需要娘家的资产撑腰吧。
对于这套在香港的房子,吴娜对法官继续着“不知道”的战术。
法官问:你签了接受赠与的契约,所以这房子是你和你妹妹共有的?
她答:我没有,我祖母还活着。
法官:(证据显示)你在温哥华公证人面前,签了接受的协议。
她答:我没有看这个协议,我看不懂这个协议的意思。
见吴娜死活也不肯传父母和妹妹出庭作证,也不肯说清楚这两栋房子的利益关系,法官只能很无语地直接判定:“你是美国念出来的国际商务学士,你曾经是香港银行的出纳员。你签了文件会看不懂?——所以这两栋房子,吴女士各有一半。”
接下来,孙家同样在法庭上上演了一波“我不知道”秀。孙家的操作更加“高端”——房子是长不了脚的,但是公司可以。孙家的家族企业好几个,公司的钱从哪儿来的、公司每年赚多少钱?这些信息如果老老实实向法官披露,法官就按照孙飞拥有的份额判定有多少“婚姻财产”了。于是,孙家非但拒绝说公司的资产,还干脆连孙飞的工资也都做成了“0”。
法官问:你公司的注册文件和每年的财务报告呢?
孙飞答:在储藏室里。
——那你就把它们从储藏室里拿出来,提供给法庭。
——我从来没有进去过储藏室,里面有灰尘,我有哮喘。
——那你把孙家“黑斯廷高尔夫(俱乐部)”的创建资金来源提供出来。
——那是我爸爸的资金,我要问我爸爸是否同意提供给你。
——你与你父母之间,资金怎么调动的?
——我有记录,但是记录不记得放哪儿去了。
——孙家的房产公司开发的公寓销售了多少?销售的利润是多少?
——我不知道。
法官无语,继续问孙家那些公司的资产、股权比例是啥,当初谁投资更多,一年赚多少钱,孙飞都是一句:“不知道。”
最后,法官问:“你在家族公司的工作,每年支取多少年薪?”
孙飞答:“从结婚开始,我就没有工作。”
后来一位律师告诉我,孙飞这句自作聪明的回答,却成了法官抓住的一个重点。
因为“举证责任在原告”的常识在大家头脑中根深蒂固,华人在加拿大打官司,一般都会像孙飞和吴娜这样,抱着“法官问我,我就是不说”的信条死抗到底。
殊不知,加拿大的民事举证是个“51%可能性原则”,原告被告双方都要把证据拿出来,当所有的牌都在桌子上,法官觉得原告说的可能性更大,超过50%,那就可以判决原告胜诉。而拒绝提供任何证据的行为,就会让法官觉得有猫腻。-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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