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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1-19 | 來源: 瀟湘晨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離婚 | 字體: 小 中 大
而老伯在說起自己的女兒以及侄子時,也都表示“他們只想要我的錢”……
不過,馮女士在接到堂哥的電話後,還是去養老院對父親進行了探望,並勸說其不要搬離養老院。可沒想到,幾個月後,馮老伯還是偷偷從養老院搬了出來。

把老伯從養老院接出來的就是他的新監護人,也就是他的新婚妻子張阿姨。張阿姨和馮老伯相識多年,是壹個殘疾人,腿腳不便,但她會經常開著她的殘疾車,替癱瘓的馮老伯取藥,燒飯跑腿買東西,並收取壹定的費用。
馮老伯說,為了讓張阿姨和自己“假結婚”並把自己接出來,他答應張阿姨給她拾萬元錢。而張阿姨也承諾,把他接出來之後會照顧他。可沒想到,自己在出養老院之後,被張阿姨送到壹名紀姓阿姨的家裡。

然而,當特勤員找到張阿姨時,張阿姨表示,10萬元只是她把老人從養老院裡接出來的壹次性報酬。當初也是馮老伯自己提出,要去紀阿姨家住的,吃住等生活費再加上護理費,每月付給紀阿姨5000元。
而張阿姨的說法,得到了馮老伯姐姐的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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