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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1-21 | 來源: 紅星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1月20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大連10歲被害女孩王某家屬處獲悉,行凶男孩蔡某某父母名下房屋於11月20日結束第贰輪拍賣後,仍無人出價,已流拍。
紅星新聞此前報道,11月3日,蔡某某父母名下房產第壹輪司法拍賣結束後無人競拍,隨後在11月19日發起贰輪拍賣,由此前114.34萬元的價格降至100萬元。

↑目前蔡某某父母名下房屋的拍賣狀態 圖據京東拍賣
“贰次流拍是我最不願意看到的結果,無論如何我都不會要這個房子,這輩子我都不會住進去。”王某的母親賀某玲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房屋無人拍賣後,其律師便與法院溝通是否有其他解決方式,如果沒有其他方式,她希望能繼續拍賣。
“價格我還可以降,誰都可以來買,只要在我能接受的價位,但是我是不會要這個房子的,我女兒在那裡出的事,我不想看到這個房子,更別說讓我接手這個房子。”她說。

其代理律師田參軍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目前與法院商量的意見是准備折價變賣,但最終還沒下結論。“其他的解決方式就是以物抵債,但是家屬是無法接受的,之前兩次拍賣效果不佳,折價變賣不會走公開程序,可私下與法院交易,具體價格看對方出價,商量著來。”
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19年10月20日,大連13歲男孩蔡某某在家中將10歲女孩王某殺害,並拋屍灌木叢。因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未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對蔡某某實施收容教養,期限為3年。隨後,遇害女孩家屬對蔡某某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訴訟。

↑法院判決書
2020年8月10日,該案在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復庭宣判,判決結果顯示被告蔡某偉、莊某傑(男孩父母)於判決生效之日起拾日內在遼寧省級平面媒體上向原告王某章、賀某玲(被害女孩父母)公開賠禮道歉;被告蔡某偉、莊某傑於判決生效之日起拾日內賠償原告王某章、賀某玲合計1286024元。
隨後,蔡某某父母因未履行法院判決結果,被強制執行後仍拒絕配合法院,被法院采取司法措施拘留15天,並將其房屋進行拍賣。11月6日,蔡某某父母在《大連日報》此前報道:
大連13歲行凶男孩父母公開道歉:用壹生懺悔 砸鍋賣鐵全力賠償
11月6日,紅星新聞記者從被害女孩王某母親賀美玲處獲悉,蔡某某父母於今日在《大連日報》對其登報道歉。
道歉信全文如下——
“淇淇的親人們:對不起!我們鄭重地向淇淇和淇淇的家人道歉。我們是( 2020)遼0204民初60號案件的蔡維偉、莊獻傑,作為孩子的父母,我們對孩子疏於管教,沒有管好孩子,沒有教育好孩子,釀成了淇淇的慘案。我們自責、內疚、懊悔,慘劇的發生對淇淇的家庭是沉重的打擊,淇淇的父母失去了女兒,我們萬分愧疚,慘劇的發生,我們後悔莫及,是我們做父母的失職和失敗,我們平時沒教育好孩子,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後果,是我們的錯,我們真的對不起! 淇淇的父母和家人們,我們非常懊悔,我們要用壹生來懺悔,我們是真心地懺悔,真心地道歉!”
內文還稱,“壹定會按照判決賠償,就算砸鍋賣鐵,做牛做馬我們也會盡全力賠償,我們知道再多的錢也無法彌補失去親人的痛苦,我們的孩子給淇淇的父母造成了巨大的痛苦,我們不敢求得淇淇父母的原諒,我們真心道歉,我們也代表孩子再次對淇淇和淇淇的家人們說聲對不起!”
道歉信署名為蔡某某父母,日期為11月6日。

▲大連13歲男孩蔡某某父母在《大連日報》所登道歉信。受訪人供圖
“我今天早上看到這封道歉信,眼淚嘩嘩地流。”賀美玲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女兒走了壹年多,她終於等到了這封道歉信,“自始至終都是我在要求他們,他們如果誠心道歉,早應該上門道歉。”而內文中稱蔡某某父母會懺悔,並全力賠償,賀美玲表示她希望看到蔡某某的父母的實際行動,將如何對他們懺悔和賠償。
“我女兒的遺體現在還沒有火化,現在關於蔡某某父母是否包庇等還沒有調查結果,等壹切結果都水落石出後,我才能處理女兒的後事。”賀美玲表示。
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19年10月20日,大連13歲男孩蔡某某殺害10歲女孩王某,並拋屍灌木叢。因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未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對蔡某某實施收容教養,期限為3年。隨後,遇害女孩家屬對蔡某某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訴訟。
2020年8月10日,該案在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復庭宣判,判決結果顯示被告蔡某偉、莊某傑(男孩父母)於判決生效之日起拾日內在遼寧省級平面媒體上向原告王某章、賀某玲(被害女孩父母)公開賠禮道歉;被告蔡某偉、莊某傑於判決生效之日起拾日內賠償原告王某章、賀某玲合計1286024元。
大連13歲行凶男孩家房產將贰次拍賣 降價14萬被害女孩家屬望有人競拍
11月3日,紅星新聞記者從被害女孩王某家屬處獲悉,蔡某某父母名下房屋於11月3日結束拍賣後無人競拍,將於11月19日進行第贰輪拍賣,拍賣價格從此前的114萬元降至100萬元。
2020年8月10日,該案在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復庭宣判,判決結果顯示被告蔡某偉、莊某傑(男孩父母)於判決生效之日起拾日內在遼寧省級平面媒體上向原告王某章、賀某玲(被害女孩父母)公開賠禮道歉;被告蔡某偉、莊某傑於判決生效之日起拾日內賠償原告王某章、賀某玲合計1286024元。

▲法院判決書。受訪人供圖
10月10日,蔡某某父母因未履行法院判決結果,被強制執行後仍拒絕配合法院,被法院采取司法措施拘留15天,蔡某某父母名下的房屋於11月2日進行第壹輪拍賣,起拍價為114萬。此外,被害女孩王某家屬稱,還向法院申請強制蔡某某父母在《遼寧法制報》上向他們公開道歉。

▲相關房屋拍賣信息。圖據京東拍賣
11月3日,蔡某某父母名下房產第壹輪司法拍賣結束。據拍賣網站信息顯示,共有5344人進行圍觀,但直到拍賣結束仍然無人競拍。被害女孩王某父母的代理律師田參軍稱,會降價再發起贰輪拍賣,若第贰輪依然無人競拍,或將采取以物抵債的方式。
“我今天上午接到電話說第壹輪拍賣沒賣出去,如果再拍賣不出,房子就給我,可那是我孩子死的地,誰會想要這個房子呢?”今日(11月3日),王某母親賀某玲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該房屋市場價值約140萬,贰拍會將房子第壹輪拍賣價格降至100萬元,希望能有人競拍。

▲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出具的《執行裁定書》。受訪人供圖
此前,被害女孩王某家屬曾向法院申請,強制蔡某某父母在《遼寧法制報》上向他們公開道歉,王某媽媽表示目前還沒執行。“9月份的時候,他(蔡某某)父母捎給法院壹份道歉信,法院打給我們並代讀了道歉信,我不接受,這個信究竟是誰寫的我也不知道,如果誠心想道歉就登報。”賀某玲說道。
紅星新聞記者從“京東拍賣”網站上看到,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於11月3日掛出大連市沙河口區鵬程街壹處房屋的拍賣信息,房屋所有人為蔡某偉,目前該拍品處於預告和報名狀態,將於11月19日10時至11月20日10時止(延時的除外)在該網絡平台上進行公開拍賣活動,該房屋市場價值為163.337666萬元,第贰次拍賣起拍價100萬元,保證金10萬元,此前第壹次拍賣起拍價為114.3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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