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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1-21 | 來源: 藍裡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婚姻 | 字體: 小 中 大
就像人家秋秋說的,自己可以養活自己,為什麼需要你養呢?
這幾天,有個帖子很火爆。
壹個月薪2萬的丈夫給自己的全職帶娃的妻子6000塊生活費,妻子用完後刷了壹次他的信用卡,丈夫直接炸了,質問錢花在哪了。
隨後,丈夫還發帖求助,想知道壹個月給妻子多少錢才正常。

圍觀的網友裡,很多人表示六千塊,精打細算,應該能夠生活的。
隨後壹位全職媽媽細心剖析了自己的賬本來分析。
孩子會走路後,游樂場、玩具都是不菲的支出,隨便壹個游樂場就是100壹天,壹個周兩次都是少的,折算下來,1000塊就搭進去了。
隱形花銷,如各種生活繳費、日用品添置,更是被這個丈夫忽略掉了。

最後,她給出結論,不是妻子能花錢,而是你不知道錢這麼不經花;甚至你妻子是委屈了自己,才維持住目前的開銷的。
她每個月自己單獨的支出可能連壹千都沒有,壹個大學生的生活費都比這多。
孩子,就是家庭碎鈔機。
之前跳水冠軍吳敏霞和丈夫壹年15萬的養娃支出,還被誇花得少。

那她創造的價值呢?
美國《財富》雜志做過壹項研究:
把全職媽媽所承擔的工作,按照社會職能劃分成保姆、廚師、司機、育兒師、教練、清潔工、銷售……等拾幾個工種,以中等工作量消費水平換算,折換成年薪是12萬美元。
也就是她拿著壹月壹千的薪水,在創造壹月壹萬美元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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