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0-11-24 | 來源: 走在城長的旅途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徐校長表態說學校會在醫藥費上做壹些補償,接下來還會要求任課老師對孩子落下的課程做輔導,教育局的老師表示出現這樣的事情,他們也表示很遺憾,如果當時老師能夠控制住自己的情緒,也不至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了,對於這件事情,教育局也參與過調解,但是雙方在賠償金額上分歧比較大,所以建議雙方走司法程序
關於這件事情,作者有話要說:
第壹,無論怎樣,老師都不能打孩子的,如果因為犯了錯誤就打孩子,不僅會讓孩子的自尊心及身心受到傷害,還會讓孩子慢慢的形成做錯事就要通過暴力來解決的想法,這樣是錯誤的理念,作為教書育人的老師來說,更加不能對孩子有這樣的做法,讓孩子產生良好的思想觀念是非常重要的,絕不能有過激的行為,而這名打人的老師也因此而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第贰,老師打學生確實是不對的,那麼家長對學校提出賠償也可以理解,但是所提的賠償應當是要合理合法的,不能按照自己的性子來,提出壹些無理的要求,這不僅學校不會同意,法律也不會同意的,所以希望鄧先生能夠提出合理的賠償,另外在平時也應該對孩子做好教育工作,不能欺負弱小,不能說髒話,養成良好的習慣
對於這件事情,你是怎樣看待的呢?歡迎在下方留言!-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