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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1-26 | 来源: 今报传媒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俩人彻底闹掰,是在11月初,陈梦告诉詹勇,房子需要缴纳租金了,并打算把柜子里的美金换成人民币当作家用,这激怒了詹勇,詹勇在微信中直指陈梦“竟敢盗取我的美元”?陈梦回怼:“你有病,我一分钱都没有动”。俩人因为各种琐事争吵不断,男方认为女方是满嘴漂亮话,贪图钱财,女方认为男方出尔反尔,玩弄感情,不负责任。往日温存不在,俩人彻底开撕,詹勇要求陈梦返还之前打到她银行卡里的100多万存款,多次追讨下,陈梦在11月14日至11月19日期间,4次返还詹勇72.5万元,剩下的95.5万元迟迟未还。

两次闹上法庭均被判“赠与”
想象中风花雪月的故事,变成了现实中的一地鸡毛。
钱财追讨未果后,詹勇不甘心,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陈梦返还剩余95.5万元的不当得利。
2020年5月22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在一审审理中,针对168万元用途,两人出现争议。陈梦认为,两人之间是属于赠与合同关系,原因在于,2019年6月俩人确立恋爱关系的时候,詹勇曾向她提出,一起生活后不必外出工作,由他承担双方及女方两个儿女的生活费用,因女方对辞职有顾虑,男方承诺赠予200万,当时只转了150万,后因同居生活需要,又转了10万租金及8万生活费,均属于赠予。詹勇并不认可,“俩人结婚,总得有房住,我是奔着结婚为目的转过去的钱,要不我傻呀,认识10天,给你转过去100多万,还承诺替你养孩子,跟我又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在一审判决中,法官认为10万租金和8万生活费,双方均共同居住生活过,不属于不当得利,150万的转账,是男方在给付女方的时候以“辞去工作”为附条件,是有条件的赠与,女方现在已经辞去工作,赠与的条件也已成就,双方之间构成赠与关系。判决书中还表示,虽然被告(女方)在2019年11月曾转账返还原告72.5万元,但该行为不足以推翻原告对本案所主张的款项做出赠予意思的表达,故不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返还95.5万元的诉讼请求。
2020年8月1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原审认定事实清楚,判决并无不当,驳回詹勇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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